前幾年煤電產能過剩的呼聲一直不斷出現,但由于種種原因,這一問題沒有得到足夠重視,如今煤電產能問題愈加嚴峻。“煤電去產能‘不能等’更‘等不起’。”近日華北電力大學煤控課題組成員袁家海表示。他認為,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煤電產能過剩問題,而市場機制從形成到運行再到發揮作用非朝夕之功,因此,煤電去產能不能等更等不起。
高額的擱淺成本
華北電力大學煤控課題組發布的《“十三五”電力行業控煤政策研究執行報告》稱,以“十三五”規劃提出的2020年11億千瓦煤電裝機規模來估計,2020年煤電裝機過剩規模約為1.4億千瓦,這意味著有233臺60萬千瓦的煤電機組資產及其衍生價值將被擱淺。考慮初始投資、稅金以及稅后利潤三部分,經過核算擱淺資產總共價值2.45萬億元。
袁家海表示,根據全國各地區2020年煤電產能過剩規模的差異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煤電擱淺價值進行估計發現,新疆、山西與山東三地的煤電產能過剩規模最大,對應的煤電擱淺價值也相應最多,均在2000億元以上,新疆甚至接近2500億元。
“這么高的擱淺成本應該引起大家的注意。”國網能源研究院前副院長胡兆光稱。
即便是在運行的煤電項目,情況也不容樂觀。
2017年一季度財報顯示,38家電力企業中16家陷入虧損,19家凈利潤同比下滑。國家能源局日前對外發布《2020年煤電規劃建設風險預警的通知》顯示,全國32個省級電網區域(含內蒙古東部、內蒙古西部)中,25個區域的預警狀態為紅色。
考慮到煤電機組利用小時數將隨著在建項目的陸續投產而進一步下降,袁家海說:“全國煤電項目平準化發電成本將進一步走高,同時經濟性也將會進一步惡化。”
煤電發展峰值約為9.6億千瓦
課題組認為,煤電行業2016年至2030年的發展空間峰值約為8.6億千瓦至9.6億千瓦。具體來看,低速發展情景下,我國煤電發展空間預計在2016年達到峰值,峰值約為8.6億千瓦,維持4年至5年平臺期后逐步下降。高速發展情景下,我國煤電發展空間預計在2020年達峰,峰值約為9.6億千瓦,隨后進入10年左右的平臺期。
袁家海表示,報告分別從電量平衡、資源裕度和靈活性三個角度對煤電規劃目標的科學性進行了討論。
此前,國網能源研究院的一份最新研究報告也從滿足電量需求、滿足電力需求和滿足靈活性調峰需求三個角度研判了2020年的煤電裝機需求,結論是2020年煤電裝機的合理水平最高不超過9.8億千瓦。在不再審批新的煤電項目的情況下,若全部核準項目建成投產,2020年過剩規模將超過2.2億千瓦。
袁家海表示,“十三五”后4年不排除因天氣或經濟刺激政策的影響而出現電力需求增速短期反彈的現象,但其換擋減速的總體趨勢已不可逆轉。
需要強有力且精準的調控政策
2017年電力體制改革步伐在加速,電力市場建設有望邁出關鍵一步,特別是《關于有序放開發用電計劃的實施意見》正式發布,使得樂觀人士可能會寄希望于通過市場競爭來形成煤電投資的有效機制。
袁家海稱,在市場有效競爭和長效監管機制完善之前,行政調控不能放松。
另外,近期國家能源局開展發電機組許可情況摸底所暴露出來的大量機組“無證運行”問題,更是進一步揭示了化解煤電產能過剩風險任務的艱巨性。必須在決心已下的情況下拿出“壯士斷腕”的氣魄強力去產能。
將煤電去產能工作首次納入政府工作報告,意味著切實解決煤電產能過剩問題的時間窗口已經打開。此外,各地還在緊鑼密鼓地新建煤電機組。為防止企業或地方利用去產能政策制定周期突擊搶工期,主管部門應盡快發文暫時凍結全部在建項目,并禁止地方新核準煤電項目。
袁家海認為,當務之急是相關部門與電力行業、地方政府能夠迅速就各地的煤電產能過剩現狀和納入全部在建項目2020年的過剩情景取得共識。這樣,主管部門才有可能以11億千瓦為底線,甚至以低于11億千瓦的裝機目標為約束條件,向各地下達2020年煤電規模控制目標。
課題組建議,2017年至2018年是“十三五”電力規劃中期評估和修訂的時間節點。去產能工作必須與規劃目標調整工作同步。比規劃目標修訂更為基礎性的工作是建立全國規劃與省級規劃之間的總量平衡機制,并真正建立有約束力的項目核準總量控制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