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措施的實施對立陶宛實現2028年底前的儲能目標具有重要意義。能源部長齊吉曼塔斯·瓦伊丘納斯在宣布計劃時強調,平衡能力的發展對于維持可再生能源發電的快速發展至關重要,而儲能項目則是實現這一目標的關鍵。此次招標由環境項目管理局(EPMA)負責,申請截止日期為2025年6月17日,企業可獲得最高30%的合格成本支持,以及每1兆瓦時最高150,000歐元的資助,以鼓勵更多企業參與到儲能項目的建設中來。
立陶宛此次儲能項目招標正值波羅的海國家準備脫離俄羅斯電網之際,同時也是實施歐盟委員會于2024年10月批準的1.8億歐元支持電力存儲設施的國家援助計劃的一部分。該計劃旨在通過提供資金支持,推動儲能項目在立陶宛乃至整個波羅的海地區的發展,為未來的能源轉型和可持續發展奠定堅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