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商務部、人民銀行、國資委、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外匯局共同發布了《對外投資備案(核準)報告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作為引導和規范對外投資發展的一項重要基礎性制度,《辦法》建立了“管理分級分類、信息統一歸口、違規聯合懲戒”的對外投資管理模式,明確對外投資備案(核準)按照“鼓勵發展+負面清單”進行管理。
據商務部合作司負責人介紹,目前,商務部等部門實行“備案為主、核準為輔”的管理方式。同時負面清單明確限制類、禁止類對外投資行業領域和方向。這有利于有效引導境內投資主體預期和行為,提高政策透明度和穩定性。
此外,《辦法》還明確對外投資備案(核準)實行最終目的地管理原則。最終目的地指境內投資主體投資最終用于項目建設或持續生產經營的所在地,對于境內投資主體投資到最終目的地企業的路徑上設立的所有空殼公司,管理部門均不予備案或核準。
商務部合作司負責人表示,《辦法》在備案(核準)報告信息統一匯總、事中事后監管等方面推出了一系列創新性改革舉措,旨在實現對外投資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的管理,推進對外投資健康規范可持續發展,更好地服務“一帶一路”建設和對外開放大局。
據介紹,五年來,我國對外投資成效顯著,躋身對外投資大國行列。我國對外投資流量已連續兩年位居世界第2位,存量躍升至第6位。對外投資結構進一步優化。但同時也應看到我國對外投資領域還存在一些體制性制度性的問題和障礙,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對外投資的發展。上述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商務部和有關部門將根據《辦法》的要求抓緊制定配套措施,此外,商務部還將修訂《境外投資管理辦法》,繼續推進境外投資條例制訂工作,研究制定對外投資“黑名單”制度, 提高服務保障水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