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總理溫家寶2月29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同意發布新修訂的《環境空氣質量標準》,部署加強大氣污染綜合防治重點工作。會議要求,提高環境準入門檻,在重點區域實施更加嚴格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特別限值,禁止新建、擴建除熱電聯產以外的燃煤電廠、鋼鐵廠、水泥廠。
環保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專家2月29日向《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重點區域”指的是實施大氣污染聯防聯控的區域,據初步計劃,目前傾向于在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三大區域開展,未來不排除繼續擴大“重點區域”的范圍。“重點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十二五’規劃正在抓緊制定、上報,將對此有更詳細的部署。”該專家稱。
此前,環保部已經制定《重點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規劃(2011-2015)》(征求意見稿),在全國劃定“三區九群”,提出了對包括PM 2.5在內的多種污染物進行協同控制的初步思路。“三區”是指京津冀地區、長三角地區、珠三角地區,“九群”則包括遼寧中部、新疆烏魯木齊、山西中北部、山東半島、陜西關中、成渝、武漢及周邊、長株潭、海峽西岸等9個城市群。
會議還對產業結構調整的其他方面進行布置,包括加快淘汰電力、鋼鐵、建材、有色、石化、化工等行業的落后產能。在大氣污染聯防聯控重點區域積極推進使用清潔能源。對城區重污染企業實施搬遷和節能環保技術改造,優化工業布局等。
會議同意發布新修訂的《環境空氣質量標準》。新標準增加了細顆粒物(PM 2.5)和臭氧(O 3)8小時濃度限值監測指標。會議要求2012年在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重點區域以及直轄市和省會城市開展細顆粒物與臭氧等項目監測,2013年在113個環境保護重點城市和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開展監測,2015年覆蓋所有地級以上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