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來案庭審甫定,中石油窩案迅即拉開了序幕:國務院國資委主任、中石油前董事長蔣潔敏,中央候補委員、中石油副總經理王永春,剛剛升任中石油副總經理的李華林以及旗下上市公司兩高管冉新權、王道富,接連落馬。盡管自去年起就有所傳聞,但火山爆發之時依然熱力十足。
筆者以為,相較此案背后的政治八卦,更值得反思的是幾乎陷入停頓的國企改革。須知,在即將到來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改革議程中,最缺乏社會共識的當數國企改革。
反思中石油案,首先必須面對這樣一個殘酷現實:央企貪腐者不止是這五人,有問題的也不僅是中石油。就拿中石化來說,先是董事長陳同海貪腐近2億元,且生活奢靡、日均銷金4萬元;繼而爆出1200萬的天價吊燈(后澄清為156萬);然后中石化廣東分公司被曬出百萬元的茅臺采購發票……過去十年,金融央企、電信央企高層貪腐案層出不窮。面對如此沉痛的現實,如果我們還是將問題一味歸咎于個人的道德問題,那顯然是掩耳盜鈴。
央企為何頻傳警訊?
其一,腐敗是壟斷的孿生姐妹。在石油、電信、電力、煙草等行業,央企擁有明顯的壟斷地位。壟斷是最霸道的商業模式,也是央企高利潤的主因。一旦失去競爭壓力、輕輕松松就能賺錢,企業管理層就難免“耽于安樂”。一名外資基金經理說,“我走訪過全球主要的石油公司,但中石油總部之奢華令我咋舌。”
其二,內部人控制。央企名義上是全民所有者,但全民無法行使股東權力。即便國資委受權管理央企股份,但國資委依然不是人格化的股東,國資委的官員不可能像關心自己的財產一樣關心國有資產。因此,股東的虛化,導致國企存在嚴重的內部人控制(insiders control)。 這一點在上世紀80-90年代的學界討論中已經形成共識,也為90年代后期的央企改革奠定了認知基礎。一旦形成內部人控制,就會出現高福利、高在職消費、跑冒滴漏、亂投資的局面。央企占全國職工人數的8%,但工資和福利收入卻占50%以上。作為股東的“全民”,不僅不能享受股東權益,反受其害:要為央企壟斷埋單,承受更高的油價、電價、通信費等。
其三,政企不分。企業管理也是一種職業,需要相當的技能、經驗甚至天份。企業管理者一般有兩類:企業家/創業者,職業經理人。但在現行央企體制下,央企高管保留了“行政級別”,由組織部門任免,本質上是“在企業任職的官員”。優秀的官員未必能成為優秀的管理者,因為兩者要求的技能和風格迥然不同。據稱蔣潔敏曾放言“活著要進政治局,死了要入八寶山。”在行政權力主導央企人事的大背景下,出現這樣的想法并非不可理解。一旦央企高管呈現這樣的心態,不僅難以安心為企業創造價值,反而可能把企業作為自己貪腐和買官的階梯。在這種體制下,少數真正具有企業家精神的人卻可能因為與體制“不兼容”而遭厄運,紅塔集團的褚時健、健力寶的李經緯都是悲劇英雄。
吳敬璉教授回憶說,“大概從1998年開始,我就提出了權貴資本主義問題。市場經濟最本質的特點,是自由的、自主的交換,如果上面始終有行政力量在控制,如果強勢政府強化到主導經濟資源配量的程度,那就不叫市場經濟,而叫權貴資本主義了”。從目前的現實情況來看,筆者擔憂,央企已經成為權貴資本主義的溫床。我們必須警惕。
由此出發,國企下一步改革的關鍵點在于:
1.打破行政壟斷,實現央企與民企的公平競爭,這將為經濟增長釋放新的制度空間。這是國企改革的突破口:一旦民企被允許進入國企壟斷的領域,就可以產生效率的改進并刺激創新。李克強總理上任后,提出要允許民辦銀行,顯示出打破行政壟斷的決心。
2.國企退出競爭性領域。早在1946年榮德生就給國民政府寫信說:“若論國家經濟,統治者富有四海,只須掌握政權,人民安居樂業,民生優裕,賦稅自足……能用民力,不必國營,國用自足。不能使用民力,雖一切皆歸官辦,亦是無用。因官從民出,事不切己,徒然增加浪費而已。”國企涉足競爭性領域,只能導致“與民爭利”。1997年中共十五大對國有經濟布局進行戰略性調整的決定,提出實現國有企業從競爭性行業退出。遺憾的是,近年來反倒出現了“國進民退”、國企頻繁涉足房地產等競爭性領域的現象。對此,國務院應進行清晰的“頂層設計”,明確哪些行業屬于“非競爭性領域”(采取類似負面清單管理的策略),其他領域國企必須退出。對不退出的,必須進行懲罰,確保政策的威嚴。
3.政企分開。把“黨管干部”原則推廣到國企領域,是邏輯上的錯誤,因為國企高管不是干部,而是企業家/經理人。回顧中央決議,政企分開始終是一個明確的要求。但在實踐中,“黨管干部”使得政企分開有名無實。這一改革難度最大,但也最優根本性意義。
2003年中共十六屆三次會議通過《中共中央關于完善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要求“對壟斷行業要放寬市場準入,引入競爭機制。繼續推進和完善電信、電力、民航等行業的改革重組。加快推進鐵道、郵政和城市公用事業等改革,實行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政事分開。”
現在回頭來看,中央決議的要求并沒有得到認真的落實。究其原因,一是央企壟斷利潤大大減輕了改革壓力,繼續改革的動力不足;二是央企形成了巨大的利益集團,演變成為構建和諧社會、創新社會的毒瘤。
十八屆三中全會在即,而國企改革如何深化依然存在明顯分歧,甚至有人提出“國企已是效率影響力代名詞”,為拖延國企改革制造借口。我們必須警醒:國企改革,關乎反腐,關乎創新,關乎公平競爭,是打造中國經濟升級版的必要條件。正如陳清泰先生所言,“所有制在中國是更加敏感的問題,每前進一步幾乎都伴隨一場爭論。此前所有制改革紅利已釋放殆盡:國進民退爭論此起彼伏,民企發展到一定程度就感到迷盲,缺乏安全感,移民和轉移財產規模日益加大,而很多國有企業對政府過多干預倍感無奈,呼吁讓企業回歸本位。”
如果說國企改革需要猛擊一掌才能前行的話,中石油窩案就是一記重拳。新一屆領導應抓住十八屆三中全會這一改革窗口,實現國企改革在觀念和體制上的突破,讓央企體制悲劇止于中石油。
(作者系中歐陸家嘴國際金融研究院執行副院長。華東師范大學經濟學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