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體改革部署
6月7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推出新的降費措施,要求兌現全年為企業減負萬億元的承諾;部署新建一批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示范基地,推動體制機制創新和經濟轉型升級;通過《志愿服務條例(草案)》。
會議指出,持續推出減稅降費措施,讓企業輕裝上陣,是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培育我國競爭新優勢的重要舉措。會議確定,在今年已出臺4批政策減稅降費7180億元的基礎上,從今年7月1日起,一是將建筑領域工程質量保證金預留比例上限由5%降至3%。二是清理能源領域政府非稅收入電價附加,取消其中的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資金,將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和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標準降低25%。三是降低電信網碼號資源占用費、農藥實驗費、公安部門相關證照費等6項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四是暫免征銀行業和保險業監管費。采取上述新措施,預計每年可再減輕企業負擔2830億元,合計全年為企業減負超過1萬億元,其中降費占60%以上。會議要求,要加強督促檢查,盡快把減稅降費政策不打折扣地落到實處,讓廣大企業真正受益。下一步,各級政府要建立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政府定價的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財政補助事業單位收費目錄清單制度。國務院主管部門要在7月1日前上網公布中央和地方政府性基金及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實現全國“一張網”動態化管理,從源頭上防范亂收費,決不讓已“瘦身”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反彈。
會議指出,為貫徹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去年國家批準建設首批“雙創”示范基地,形成了一批行之有效的“雙創”模式和經驗,有力促進了就業擴大和新動能成長。按照《政府工作報告》部署,會議確定,今年在創業創新基礎較好、特色明顯、具備示范帶動作用的地方、高校院所和企業再新建一批“雙創”示范基地,形成覆蓋全國各省級行政區、一二三產業及新興和傳統產業、各類所有制市場主體,包括農民工返鄉創業、海外人才來華創業在內的各有側重、各具優勢的創業創新格局,推動“雙創”向更高層次和水平邁進。為此,會議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聚焦“雙創”發展需要,持續深化改革,打破體制機制障礙,營造更好政策環境。一要更大力度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鼓勵在“雙創”示范基地開展專業化審批服務,實行審批職責、事項、環節“三個全集中”。推行商標網上申請和電子營業執照。逐步取消享受優惠政策的事前審批和備案管理。二要以“雙創”為抓手,促進國有大企業生產組織、創新模式、人事管理及分配方式等深刻變革,推動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建立適應新興業態發展的包容審慎監管機制。加快發布分享經濟發展指南,將鼓勵創業創新的優惠政策向新興業態企業開放。三要加快發展“互聯網+”創業網絡體系,建設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開放式的眾創空間,推動老舊商業設施、倉儲設施、閑置樓宇等轉為創業孵化基地。四要落實和完善稅收減免、股權激勵等創業創新優惠政策,制定鼓勵人才自由流動的“柔性引才”政策。加大投融資、就業社保等政策支持,研究建立促進國有企業、國有資本從事創投的容錯機制,完善靈活就業、自主創業等扶持政策。五要強化知識產權保護,促進科技成果加快轉化應用。使“雙創”向縱深推進。
6月14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取消和下放一批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簡化審批程序,促進制造業創新和提質;決定在部分省(區)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推動經濟綠色轉型升級。
會議指出,制造業是實體經濟的關鍵支撐。按照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的要求,簡化工業產品生產許可和審批程序,并強化部門監管責任和企業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有利于放寬市場準入、激發社會投資活力、促進“中國制造”品質升級。經過多輪改革特別是2015年以來持續加大改革力度,工業產品生產許可已從最初的487類縮減到目前的60類,許可前置條件大幅取消。會議決定,按照今年政府工作報告部署,一是進一步壓減生產許可。對能通過加強事中事后監管保障質量安全的輸水管、蓄電池等19類產品取消事前生產許可;對產品質量較穩定,但與大眾消費密切相關、直接涉及人體健康安全的電熱毯、摩托車乘員頭盔等產品,按照國際通行規則實行強制性認證,不再實施生產許可證管理。經上述調整后,實施生產許可證管理的產品將減至38類。同時,對仍需實施生產許可,且量大面廣、由地方管理更有效的化肥等8類產品,將許可權限下放給地方質檢部門。二是授權質檢總局在部分地區和行業試點簡化生產許可證審批程序。取消發證前產品檢驗環節,改由企業提交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產品檢驗合格報告。將前置審查改為后置,企業提交申請并作出保證產品質量安全的承諾后,可以先領取生產許可證再接受現場審查,實行“先證后核”。后續監管如發現不符合要求,即依法撤銷許可證。三是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按照“雙隨機”方式加大抽查力度,增加抽查頻次和品種,擴大覆蓋面,尤其對此次取消許可管理的產品要實現抽查全覆蓋。
會議認為,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綠色金融體制機制創新,加大金融對改善生態環境、資源節約高效利用等的支持,對調結構、轉方式,促進生態文明建設,具有重要意義,也是扎實履行中國政府對《巴黎協定》的承諾,應根據需要突出重點,有序探索推進。會議決定,在浙江、江西、廣東、貴州、新疆5省(區)選擇部分地方,建設各有側重、各具特色的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在體制機制上探索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主要任務:一是支持金融機構設立綠色金融事業部或綠色支行,鼓勵小額貸款、金融租賃公司等參與綠色金融業務。支持創投、私募基金等境內外資本參與綠色投資。二是鼓勵發展綠色信貸,探索特許經營權、項目收益權和排污權等環境權益抵質押融資。加快發展綠色保險,創新生態環境責任類保險產品。鼓勵綠色企業通過發債、上市等融資,支持發行中小企業綠色集合債。加大綠色金融對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鎮綠色建筑與基礎設施建設的支持力度。三是探索建立排污權、水權、用能權等環境權益交易市場,建立企業污染排放、環境違法違規記錄等信息共享平臺,建設綠色信用體系。推廣和應用電子匯票、手機支付等綠色支付工具,推動綠色評級、指數等金融基礎設施建設。四是強化財稅、土地、人才等政策扶持,建立綠色產業、項目優先的政府服務通道。加大地方政府債券對公益性綠色項目的支持。通過放寬市場準入、公共服務定價等措施,完善收益和成本風險共擔機制。五是建立綠色金融風險防范機制,健全責任追究制度,依法建立綠色項目投融資風險補償等機制。促進形成綠色金融健康發展模式。
二、放管服改革
6月13日,國務院召開全國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電視電話會議。李克強總理發表重要講話。
李克強提出,要始終抓住“放管服”改革這一牛鼻子,堅韌不拔地推進政府職能轉變。推動政府加快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要求,最大限度減少審批,多措并舉加強監管,不斷創新優化服務,打造便利、公平的市場環境,更大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推動政府治理體系現代化。
李克強指出,“放管服”改革是一個系統的整體,既要進一步做好簡政放權的“減法”,打造權力瘦身的“緊身衣”,又要善于做加強監管的“加法”和優化服務的“乘法”,啃政府職能轉變的“硬骨頭”,真正做到審批更簡、監管更強、服務更優,這是一個艱巨復雜過程。最近幾年,“放管服”改革取得了積極成效,對解放和發展生產力、頂住經濟下行壓力、促進就業、加快新動能成長、增進社會公平正義都發揮了重要作用。但與經濟社會發展要求和人民群眾期待相比仍有不小差距,必須以一抓到底的韌勁做出更多、更有效的努力。
李克強說,做好今年的“放管服”改革,重點是做到五個“為”。一要為促進就業創業降門檻。二要為各類市場主體減負擔。三要為激發有效投資拓空間。四要為公平營商創條件。五要為群眾辦事生活增便利。
李克強強調,“放管服”改革已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各地區各部門要強化責任擔當和行動自覺,增強改革韌勁,主動傾聽市場主體和群眾呼聲,敢為人先,勇于實踐,積極探索,筑牢法治保障的基石,不斷把“放管服”改革推向縱深,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
三、科技體制改革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科技獎勵制度改革的方案》。《方案》提出將重點改革完善國家科技獎勵制度,引導省部級科學技術獎高質量發展,鼓勵社會力量設立的科學技術獎健康發展。《方案》重點任務包括實行提名制,建立定標定額的評審制度,調整獎勵對象要求,明晰專家評審委員會和政府部門的職責,增強獎勵活動的公開透明度,健全科技獎勵誠信制度,強化獎勵的榮譽性等。并指出,改革現行的由行政部門下達推薦指標、科技人員申請報獎、推薦單位篩選推薦的方式,實行由專家學者、組織機構、相關部門提名的制度,進一步簡化提名程序。
四、價格改革
日前,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礦業權出讓制度改革方案》。《方案》要求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為主,全面推進礦業權競爭出讓,嚴格限制礦業權協議出讓,下放審批權限,強化監管服務;提出用3年左右時間,建成“競爭出讓更加全面,有償使用更加完善,事權劃分更加合理,監管服務更加到位”的礦業權出讓制度。《方案》提出3項具體措施。一是完善礦業權競爭出讓制度。包括做好出讓基礎工作、明確出讓條件、全面推進競爭性出讓、改革出讓收益管理、實施出讓合同管理、創新經濟調節機制6項工作。二是嚴格限制礦業權協議出讓。包括從嚴協議出讓管理、建立基準價制度、完善國家財政出資探礦權管理3項工作。三是下放審批權限,強化監管服務。《方案》還明確了強化出讓事前管控、嚴格出讓交易監管、加強配號監管服務、改革礦業權人監管方式等配套監管措施。
農業水價改革擴圍提速,高效節水灌溉項目區全部納入試點。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四部委下發《關于扎實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的通知》,《通知》將高效節水灌溉項目區全部納入農業水價綜合改革試點范圍,已開展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的縣(區、市)以及北京、上海、江蘇、浙江等經濟較為發達、工程基礎較好、群眾水商品意識較強的省份,力爭2020年底前完成改革任務。此次通知明確試點范圍進一步擴大:“十三五”期間,每年安排的2000萬畝高效節水灌溉項目區要全部納入試點范圍,實施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同步開展工程建設與機制建立,率先完成改革任務;試點縣實施范圍也要進一步擴大,特別是缺水和地下水超采地區要加快推進改革;北京、上海、江蘇、浙江等省份要在全省(市)范圍率先全面推進改革。以上這些地區都要力爭在2020年底前率先完成任務。
五、農村改革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出臺《關于加快構建政策體系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意見》。《意見》確定了主要目標:到2020年,基本形成與世界貿易組織規則相銜接、與國家財力增長相適應的投入穩定增長機制和政策落實與績效評估機制,構建框架完整、措施精準、機制有效的政策支持體系,不斷提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適應市場能力和帶動農民增收致富能力,進一步提高農業質量效益,促進現代農業發展。《意見》提出,發揮政策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的引導作用,包括引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多元融合發展、多路徑提升規模經營水平、多模式完善利益分享機制以及多形式提高發展質量;建立健全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政策體系,包括完善財政稅收政策、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改善金融信貸服務、擴大保險支持范圍、鼓勵拓展營銷市場、支持人才培養引進等。《意見》還要求加強農村經營管理體系建設,鼓勵各地采取安排專兼職人員、招收大學生村官等多種途徑,充實基層經營管理工作力量,保障必要工作條件,確保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的各項工作抓細抓實。
財政部印發《開展農村綜合性改革試點試驗實施方案》。《方案》指出,試點試驗主要通過綜合集成政策措施,尤其是多年中央1號文件出臺的各項改革政策,多策并舉,集中施策,推進鄉村聯動,政策下沉到村,檢視驗證涉農政策在農村的成效。切實尊重基層干部群眾主體地位、首創精神,積極發揮農村綜合改革在統籌協調、體制創新、資源整合方面的優勢,扎實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有效釋放改革政策的綜合效應,為進一步全面深化農村改革探索路徑、積累經驗。《方案》明確了健全村級集體經濟發展機制、完善鄉村治理機制、構建農民持續增收機制、建立農村生態文明發展機制等四個方面內容。同時,《方案》要求認真遴選試驗點。2017年,選擇山東、安徽、湖南、廣東、云南、陜西6個省份,每個省份選擇2個縣(市、區),每個縣選擇一定數量鄉村開展試點。中央財政給予適當補助,鄉村具體補助數額可由各試點省份統籌考慮省級財政支持情況適當調整。
六、地方改革
安徽省清理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日前,安徽省印發通知,要求大幅減少政府定價管理的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全面清理取消違規中介服務收費,深入清理重點領域和環節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通知提出,全面梳理省定價目錄內各項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減少包括中介服務在內的政府定價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已明確取消的行政審批前置中介服務事項,其收費不得實行政府定價管理,取消不合理收費項目,放開已具備競爭條件的定價項目,降低部分保留項目的收費標準。通知還明確行業協會商會一律不得利用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強制企業入會,不得利用行業影響力以評比表彰、評審達標等方式違規收費。
近日,河南省出臺《關于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意見》提出,首先要全面開展清產核資,著重查清農村集體未承包到戶的資源性資產、統一運營的經營性資產和債權債務,力爭用三年時間基本完成;其次要確定成員身份,按照尊重歷史、兼顧現實、程序規范、群眾認可的原則,統籌考慮戶籍關系、農村土地承包關系、對集體積累的貢獻等因素,由群眾民主協商確定;再次,要推進經營性資產股份制改革,先期在城中村、城郊村和集體經濟發達的村組實施,力爭用五年時間基本完成;最后,要發展壯大集體經濟,股份制改革既不能“一股了之”,更不能吃光分盡,最終目的是要建立集體經濟發展新模式,實現從集體所有、集體經營到集體所有、股份經營的轉變,以此引領農民逐步走向共同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