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能綜安全〔2017〕219號
工作安全措施落實 有效防范人身事故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監管機構,全國電力安委會企業成員單位:
2016年至今,發電企業輸煤及制粉系統和防腐工作過程中人身傷亡事故頻發,截至2017年3月底,已發生人身傷亡事故15起,死亡17人。這些事故的發生,充分暴露出部分企業對輸煤及制粉系統和防腐工作安全管理不嚴格、反違章工作不深入,現場安全制度、安全措施不落實,安全教育培訓警示不到位,沒有深刻吸取以往事故教訓,致使類似事故重復發生。為進一步強化輸煤及制粉系統和防腐工作安全措施落實,有效防范人身事故發生,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深刻吸取事故教訓,補齊企業安全管理短板。各單位要高度重視輸煤及制粉系統和防腐工作安全管理,深刻吸取以往事故教訓,認真組織排查本單位相關領域存在的安全隱患,采取切實有效的改進措施,及時消除安全管理薄弱環節,補齊企業安全管理短板。
二、強化安全措施落實,提高安全管理制度執行力。各單位要嚴格執行《防止電力生產事故的二十五項重點要求》、《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等安全規章制度和標準,加強作業安全危害分析和風險管理,提高高處墜落、機械傷害、中毒窒息等事故防范能力。要嚴格“兩票三制”,強化現場作業組織管理,落實作業安全措施,提高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執行力。
三、深入開展違章查處,規范現場作業人員行為。各單位要進一步深化現場反違章工作,建立違章查處的長效機制,明確各級、各類人員的查處違章職責,強化反違章工作的全員參與,特別要針對重點區域、薄弱環節、重大作業,加強現場違章查處的頻次和力度,嚴格曝光、考核,形成反違章的高壓態勢,切實規范現場作業人員的工作行為。
四、加大安全投入力度,持續改進現場作業環境。輸煤、制粉系統以及防腐作業的工作環境相對惡劣,現場安全設施標準化情況與發電企業其他區域相比差距較大。各單位要對照安全設施配置標準,加大安全投入力度,對上述區域集中開展安全防護設施的排查治理,完善安全警示標志和現場照明,持續改進現場作業環境。
五、嚴格外包隊伍準入,提高外包隊伍安全保障能力。各單位要從外包隊伍資質、人員素質、安全保障能力等方面嚴把外包隊伍入廠關,加大輸煤及制粉系統和防腐工作等外包隊伍安全管理力度,將外包隊伍及人員納入本單位安全管理體系,統一管理、統一標準、統一落實,堅決清退不滿足安全生產要求的隊伍和人員,提高外包隊伍安全保障能力。
六、抓好安全教育培訓,強化員工安全意識和提升安全技能。各單位要充分利用安全日等安全培訓長效機制,以安規、反措等應知應會內容為重點,結合各崗位及人員特點,有針對性開展安全教育培訓,提高安全培訓效果,要加大相關事故案例學習,用血的教訓警醒員工,深刻理解“安全為了誰”的內涵,讓安全變為主動行為和內心要求,強化員工安全意識和提升安全技能。
七、加強電力安全監管,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負有電力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要結合年度工作安排,有針對性地檢查企業貫徹落實輸煤及制粉系統和防腐工作防范事故措施,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切實做好輸煤及制粉系統和防腐安全工作。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