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開展2024年電力領域綜合監管工作的公告》,將于2024年6月至9月在黑龍江省、安徽省、山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四川省、寧夏回族自治區開展電力領域綜合監管工作。
以下為原文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開展2024年電力領域綜合監管工作的公告
根據《國家能源局關于開展2024年電力領域綜合監管工作的通知》(國能發監管〔2024〕37號),國家能源局將于2024年6月至9月在黑龍江省、安徽省、山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四川省、寧夏回族自治區開展電力領域綜合監管工作。
綜合監管期間,如需反映上述6個省(自治區)內電網企業、發電企業、電力交易機構在煤電規劃建設、改造升級目標任務完成,電網公平開放接入服務,電網企業利用自然壟斷優勢向下游競爭性環節延伸,電力調度交易與市場秩序,可再生能源消納,“獲得電力”服務水平提升等方面問題的,可通過電話或電子郵箱向我們反饋,我們將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投訴舉報電話:12398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