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表明,東南亞地區的清潔能源投資在總體上呈現出令人擔憂的趨勢——該地區在可再生能源方面每投資一美元,就會有一美元投資在化石燃料發電設施。
國際能源署(IEA)在其最近發布的一份研究報告中指出,到2030年,東南亞地區的能源行業需要2000億美元以上的投資,才能加速其清潔能源轉型。
根據這份研究報告,該地區對可再生能源的投資需要更多驅動力,需要有足夠的激勵政策來支持可再生能源項目的發展。國際能源署指出,應將四分之三以上的能源行業的投資用于清潔能源。
該報告指出,“現在距離實現東南亞地區的中期可再生能源目標僅剩三年的時間,該目標是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發電份額占到總發電量的35%。因此,東南亞地區加快對可再生能源、電網和電池儲能系統等基礎設施的投資至關重要。”
國際能源署指出,新興和發展中經濟體(EMDE)需要從依賴公共財政的傳統方法轉向私人資本來投資安裝可再生能源發電設施。目前,公共融資占到清潔能源投資的60%。
而私人資本需要占到總投資的60%,這仍低于發達經濟體將近90%的水平,部分原因是新興市場國家(EMDE)的國有公用事業公司作為電網投資者的地位有所提升。
報告進一步補充說,“為了促進這一轉變,必須改進監管和融資框架,以降低在新興市場經濟體和東南亞地區開發清潔能源項目的成本、風險和障礙。”
國際能源署和倫敦帝國理工學院在2023年3月聯合發布的《東南亞可再生能源:機遇與挑戰》研究報告中指出,2016年至2020年,該地區每年對能源行業的平均投資為700億美元,其中每年對清潔能源的投資不到300億美元。
在過去五年,東南亞平均每年只有100億美元的投資用于光伏和風電設施的建設,而東南亞近一半的私人電力資本投資建設化石燃料發電設施。
這份報告指出,總體而言,對清潔能源的投資呈現出令人擔憂的趨勢——東南亞在可再生能源領域每投資一美元,就會有一美元投資在化石燃料發電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