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挖礦有利可圖,但同時也面臨著浪費能源、逃避金融監管等問題,在我國尚無明確的法定地位。據媒體報道,云南能源局相關人士確認,根據通知要求及時組織各用電部門開展聯合檢查,在今年6月底完成比特幣挖礦企業用電清理整頓。
該人士表示,根據通知要求及時組織各用電部門開展聯合檢查,在今年6月底完成比特幣挖礦企業用電清理整頓。
事實上,在監管層面,對于虛擬貨幣挖礦的現象,不少單位和省份已經行動。
今年5月21日,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金融委)召開第51次會議,特別提出堅決防控金融風險,要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行為,堅決防范個體風險向社會領域傳遞。
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中國銀行業協會、中國支付清算協會聯合發聲,發布關于防范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公告,為整治“虛擬貨幣”定調。
內蒙古方面也在全面清理關停虛擬貨幣“挖礦”項目,設立虛擬貨幣“挖礦”企業舉報平臺,歡迎監督舉報。
6月9日,青海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下發《關于對虛擬貨幣“挖礦“項目開展清理整頓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區對有關虛擬貨幣挖礦行為開展清理整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