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關于印發山西轉型綜改示范區綠色建筑扶持辦法(試行)的通知》
1. 綠色工業建筑項目,獲得國標二星級運行標識的,按照建筑面積給予100元/平方米獎勵,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獲得國標三星級運行標識的,按照建筑面積給予150元/平方米獎勵,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2.綠色民用建筑項目,獲得省標三星級運行標識的,按照建筑面積給予100元/平方米獎勵,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獲評為近零能耗的建筑,按其地上建筑面積給予200元/平方米獎勵,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山西省現已出臺《綠色建筑專項行動方案》,今后,全省城鎮新建建筑將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2020年,綠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的比例達到50%。
太原市綠色建筑專項行動方案
為貫徹國家、省、市關于能源革命、綠色生活創建行動有關部署,認真落實省住建廳《綠色建筑專項行動方案》,緊緊圍繞省委“四為四高兩同步”總體思路和能源革命綜合改革試點要求,努力推進以綠色、低碳、多元、高效、智能為方向的新一輪能源變革,扎實做好全市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工作,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持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落實“適用、經濟、綠色、美觀”的新時期建筑方針,以高質量發展為導向,強化行業監管,推進全市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健康有序快速發展。
二、工作目標
(一)綠色建筑全面發展。2020年,城鎮新建綠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比例達到50%以上;2022年,城鎮新建綠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比例達到70%以上。
(二)裝配式建筑穩步推進。2020年,新開工建設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達到25%以上;2022,年新開工建設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達到30%以上。
(三)推動超低能耗技術發展。2020-2022年新開工建設超低能耗建筑不低于5萬平方米。
(四)加快綠色建筑專項規劃編制。2020年底前完成太原市綠色建筑專項規劃編制工作。
(五)加快推進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工作。
(六)加強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強制推廣太陽能光熱建筑一體化技術。積極推進土壤源、污水源以及中、深層地熱供熱技術應用。
(七)強化建設科技在住房城鄉建設中的支撐作用。
三、重點任務
(一)新建建筑節能
全市城鎮新建建筑嚴格執行居住建筑75%和公共建筑65%節能設計標準,加強新建建筑設計、施工、驗收等環節建筑節能標準監管,確保新建建筑節能標準執行率達到100%。積極推動超低能耗技術發展,推進試點示范與區域規模發展相結合。大力推行建筑保溫與結構一體化技術。
(二)綠色建筑發展
推動新建建筑全面實施綠色設計。城鎮新建建筑嚴格執行《綠色建筑評價標準》GB/T50378-2019,并全面達到基本級及以上標準。其中2萬㎡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10萬㎡以上大型住宅小區、政府投資和部分政府投資公益性建筑達到一星級及以上標準。綠色建筑示范區內新建建筑應全部達到一星級標準,其中,二星級標準建筑比例達到30%。鼓勵其它項目按照高星級綠色建筑標準進行建設。推進《太原市綠色建筑管理辦法》出臺,明確各方主體責任。“三縣一市”要積極推動綠色建筑集中示范區建設,到2022年應完成綠色建筑示范區的選址和規劃等工作。
(三)既有建筑改造
一是積極推進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認真落實2020-2022年我市1000萬㎡改造任務。二是大力推動既有公共建筑節能改造工作,率先對未達到節能標準的國家機關既有辦公建筑、政府投資及部分政府投資公益性既有建筑制定節能改造方案,經審批后進行改造。三是完善、創新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工作機制,發揮既有建筑改造專項資金示范引領作用,大力推行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方式與合同能源管理等多種運營模式,建立與獎補政策相結合的發展機制。
(四)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
大力推進太陽能、地熱能等多種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的發展。一是繼續執行新開工建設的12層及以下的居住建筑、高層居住建筑的逆十二層和有生活熱水需求的醫院、學校、賓館、公寓、洗浴場所等公共建筑中強制推廣應用太陽能光熱系統。二是兩萬平方米以上大型公共建筑、政府投資或部分政府投資的公益性建筑,應優先使用至少一種可再生能源。三是根據我市地域資源特點,推動地熱資源保護性開發利用,因地制宜,重點推廣中、深層地熱發展。
(五)公共建筑節能管理
一是建立可計量、可統計、可考核的公共建筑節能監管體系,完善公共建筑能耗統計、能源審計和能耗公示制度。對商場超市、賓館飯店、學校、醫院等高能耗建筑開展能源審計、節能診斷和能效對標等活動,對高能耗建筑和具有示范作用的低能耗建筑進行能效公示,促進公共建筑節能管理工作。二是推動公共建筑能耗計量監測平臺和監管中心建設,對全市綠色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和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項目進行監測。三是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積極引入社會資金,建立以節能服務市場為主體的節能服務體系,嚴格執行公共建筑空調溫度控制規定,對不同類型公共建筑能耗進行定額研究和限額管理。
(六)綠色生態示范城區建設
以構建綠色新城空間、打造綠色社區、發展綠色交通、推廣綠色建筑、建設綠色生態系統等為重點任務,推動城市新區綠色生態建設。根據城市新區的功能和特點,統籌考慮確定新區環境、用地、能耗、可再生能源等建設和發展指標。在新區建設規劃階段同步進行能源利用規劃、城市環境、綠色交通規劃等綠色生態專項規劃,為后期建設創造良好的規劃空間和資源利用條件。重點推動綠色生態示范城區建設,實現綠色建筑的集中連片推廣。綠色生態城區中所有新建建筑要率先全面執行高星級綠色建筑標準,以此帶動其他新區的發展。
(七)綠色農房建設積極推動綠色農房建設,編制綠色農房專項建設規劃,制定村鎮綠色生態發展指導意見,編制農村住宅綠色建設和改造推廣圖集及綠色農房技術導則。大力推廣太陽能熱利用、圍護墻體保溫隔熱、省柴節煤灶、節能炕等農房節能技術。切實推進生物質能利用,合理發展沼氣技術。加強運行管理和維護服務,推進我市綠色農房專項建設發展。
(八)綠色建材發展
積極開展綠色建材認證和推廣應用工作。深入開展綠色建材產業示范工作,引導規范市場消費。大力支持新型保溫材料、多功能復合一體化墻體及屋面保溫材料、高效節能門窗等建材產業的發展。引導高效能混凝土、高強鋼的發展與利用。加強建材生產、流通和使用環節的監管,杜絕性能不達標的建材進入市場。深入推廣墻體材料改革,引導工程建設單位優先使用納入推廣目錄的綠色節能技術、建材和產品。
(九)裝配式建筑
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加快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和項目建設,大力推廣結構保溫裝飾一體化預制外墻、疊合樓板、預制樓梯等預制部品。鼓勵大型公共建筑采用鋼結構,開展鋼結構裝配式住宅試點。鼓勵混凝土結構住宅項目采用預制水平構件,按照先水平后豎向的原則,2020年應至少采用疊合樓板、樓梯等2種以上水平構件,2021年實現水平構件全裝配,2022年推進豎向非承重構件,不斷提高裝配率水平。
(十)建設科技發展
1.加快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科技研發和推廣。以高等院校、科研單位為依托,重點研究綠色技術發展,加大對新型建筑結構體系、建筑工業化生產和裝配式技術、建筑智能控制技術以及綠色建材等方面的研究。依托協會,將科研課題成果轉化并推廣,實現整體研發和系統推廣綠色建筑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設備的格局。更多超低能耗建筑政策,請登錄被動房之家網站。
2.開展綠色建筑創新示范。積極引導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及綠色建造項目開展技術創新,力爭在全生命周期BIM、鋁模板、裝配式、綠色建造及基于5G移動互聯網的智能化管理等技術應用方面達到國內領先水平,形成各具特色的綠色建筑創新示范。按照省住建廳發布的《綠色建筑創新示范技術指導清單》(附后),開展綠色建筑創新示范評選,發布示范項目名錄,我市每年度創建1個綠色建筑創新示范項目。
3.推行全壽命期綠色建造。將綠色發展理念貫穿建設全過程,在項目策劃、建筑設計、材料選用、施工建造、運營維護各階段進行全過程綠色統籌。工程規劃設計方案要明確綠色、裝配式、超低能耗等建設目標要求。初步設計及施工圖設計文件要編制建筑節能、綠色建筑及裝配式建筑專篇,并對綠色建筑等級、裝配式建筑裝配率進行預評價。施工組織設計要綜合應用“四節一環保”技術,采用綠色建材,實現建筑垃圾資源化回收利用,滿足綠色施工要求。工程竣工后,要組織進行建筑節能、綠色建筑專項驗收,確保工程滿足相關要求。
4.推行智慧建造。推進BIM技術在建筑全生命期的集成應用。積極推廣智慧工地,增強BIM、大數據、智能化、移動通信、云計算、物聯網等信息技術集成應用能力,對工地用工、安全生產、現場作業、環境保護等情況進行動態監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部門協調強化組織領導,以住建部門牽頭成立市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工作小組,加強管理隊伍建設,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動全市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發展。建立部門間溝通協調機制,在項目立項階段、土地招拍掛階段及規劃方案審查時,根據綠色建筑專項規劃,明確綠色建筑設計標準及實施要求,并征詢住建部門意見。在項目施工圖設計中應落實綠色技術,施工中應嚴格照圖施工,確保達到相關綠色建筑設計標準。
(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1.建立工程項目臺賬。項目取得施工許可證后,建設單位組織參建各方積極履行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承諾事項,并組織專家對綠色建筑專項設計進行技術論證并出具綠色建筑預評價報告,報送節能管理部門。
2.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節能管理部門采取常規檢查和“雙隨機、一公開”等多種形式的監督檢查,加強項目建設全過程監管。規范建設、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等主體單位嚴格落實市住建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事中事后監管工作的通知》(并住建字〔2020〕137號)文件要求,規范市場責任主體行為,保障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嚴格按照設計標準實施。對不符合要求的項目,不得通過綠色建筑驗收。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進行處罰,記入企業誠信檔案。驗收評價報告作為竣工驗收備案資料之一。
3.鼓勵將住宅綠色性能和全裝修質量相關指標納入商品房買賣合同、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引導綠色住宅開發建設單位配合購房人做好驗房工作,逐步建立綠色住宅使用者監督機制。
4.規范考核程序。我局將通過日常工作情況反映、統計報表報送、項目檢查和日常管理情況對各縣(市、區)建筑節能工作進行年度評價,確保政策措施及各項任務落實完成。
(三)完善激勵體制
1.積極探索促進節能建筑、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在土地出讓、租賃和劃撥方面的激勵措施和辦法。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對取得綠色建筑標識項目并繼續開展綠色建筑業務的相關企業,在信用評價、資質升級等方面予以優先考慮或加分;在國家、省級評優活動及各類示范工程評選中,對綠色建筑項目優先推薦、優先入選或適當加分。探索研究制定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減免、規劃容積率獎勵等措施。
2.抓緊落實獎補政策。重點支持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高星級綠色建筑、綠色建筑示范區示范項目、裝配式建筑獎勵。積極組織企業申報省、市大氣污染防治資金、建筑節能獎補資金,安排城建資金對項目進行獎補。
3.加強財政金融支持。加強與市級財政部門溝通,推進設立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發展專項資金,專項用于綠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既有建筑改造、被動式超低能耗技術應用等項目獎勵補助資金。積極完善綠色金融支持綠色建筑的政策環境,推動綠色金融支持綠色建筑發展,用好國家綠色發展基金,鼓勵采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等方式推進創建工作。
(四)強化能力提升
1.推進綠色建筑評價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轄區內綠色建筑評價工作,強化工程質量監管。完善綠色建筑標識申報、審查、公示制度,建立太原市綠色建筑標識管理平臺,提高綠色建筑標識工作效率和水平。
2.配合有關部門不斷完善相關技術要求,構建完善的、能夠滿足綠色建筑建造和使用管理的設計、施工、檢測和運行技術管理體系。將綠色建筑基本要求納入工程建設強制規范,提高我市綠色建筑建設底線控制水平。推動綠色建筑標準實施,加強設計、施工和運行管理。
3.努力提高從業人員的業務素質、技術能力。通過對《綠色建筑評價標準》、《建筑節能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等相關技術標準的宣貫和培訓,提高規劃、設計、施工、管理、評價、運行等人員的技術水平,將綠色建筑等相關內容作為各專業工程師繼續教育的考核內容。
4.廣泛開展綠色建筑技術、產品交流與合作,借鑒吸收先進地區經驗、監管措施,大力推進此項工作有效落實。
(五)加強輿論宣傳
1.各地、各有關單位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媒體,積極宣傳綠色建筑法律法規、政策措施、典型案例、先進經驗等,營造開展綠色建筑行動的良好氛圍。同時,要將綠色建筑行動作為節能宣傳周、科技活動周、城市節水宣傳周、全國低碳日、世界環境日、世界水日等活動的重要宣傳內容。
2.組織開展綠色建筑、節能技術推廣活動,積極宣傳推廣先進建筑節能企業、高效節能產品等,倡導綠色消費理念,普及節約知識,營造良好社會氛圍,提高公眾的認知度。2019年《近零能耗建筑技術標準》(以下簡稱《標準》)正式實施。作為我國首部引領性建筑節能國家標準,《標準》將“近零能耗建筑”這一概念置于聚光燈下,引起業內廣泛討論。
“建筑物邁向‘更舒適、更節能、更高質量、更好環境’是大勢所趨。”《標準》主編、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建筑環境與節能研究院院長徐偉表示,“建筑節能工作減緩了我國建筑能耗隨城鎮建設發展而持續高速增長的趨勢,并提高了人們居住、工作和生活環境的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