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全國能源需求增長總體平穩,1至5月份全國電力、天然氣消費量同比分別增長4.9%、11.4%。隨著迎峰度夏期間全國氣溫不斷攀升和空調制冷負荷不斷釋放,局部地區高峰時段將出現供需偏緊,如遇大范圍持續極端高溫天氣,形勢將更趨嚴峻。
《通知》要求,各地加強對本地煤電油氣運供需情況的跟蹤監測,密切關注市場需求變化和氣溫來水情況,加強產運需銜接和相關部門之間的配合,預判煤電油氣運供應受外部因素的影響,及時協調解決出現的矛盾和問題,穩定供應,保持合理庫存水平,妥善做好應對安排。
統籌協調 保障煤電油氣運供應
《通知》指出,加快推進煤炭優質產能釋放。晉陜蒙等重點產煤地區要帶頭落實增產增供責任,加快釋放優質產能,增加有效資源供給;大型煤炭企業要積極挖潛增量,發揮表率作用。各地和有關中央企業要積極協調和組織具備條件的煤礦抓緊落實產能置換方案,加快優質產能煤礦建設進度和手續辦理,有序實施技術改造和減量重組,盡快實現建設煤礦依法依規投產達產。鼓勵賦存條件好、安全有保障、機械化水平高的生產煤礦,通過產能置換重新核定生產能力,持續增加有效供給。
切實提高電力供應保障能力。本地發電企業要千方百計提高高峰時段發電供電能力,運用市場化手段加強供需平衡保障。供需形勢偏緊的地區,要加大跨省區送受電力度。電網企業要優化安排電力系統運行方式,增強省間互濟能力,實現大范圍資源優化配置;加大配電網建設和改造力度,有效緩解電網“卡脖子”問題。發電企業要主動加強與煤炭、運輸企業溝通聯系,多渠道采購電煤。
促進清潔能源多發滿發。要嚴格落實優先發電制度,建立“保量保價”和“保量競價”相結合的價格形成機制和優先發電計劃指標轉讓機制。對于消納清潔能源達到一定規模和比例的工業園區、高新技術開發區、經濟開發區等,在建設、價格、運行等方面予以支持。西南水電地區要研究市場化消納機制,有效緩解汛期棄水壓力。
提高油品天然氣供應保障能力。中石油、中石化等主要油品生產企業要及時掌握農機作業進展情況,確保資源供應。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主要供氣企業要加快推進重點氣田新建產能建設,合理安排基礎設施檢修,統籌儲氣庫注氣進展,確保天然氣供應穩定。加快推進應急儲氣設施、管網互聯互通工程等重點項目建設進度,確保按期建設投產發揮作用。
加強運輸保障。各地在確保煤炭、油品等重點物資運輸保障的基礎上大力推動“公轉鐵、公轉水”,充分發揮各種運輸方式的綜合效能。鐵路、港航企業要切實組織好車船調配和港口裝卸,努力增加發往主要煤炭中轉港口的鐵路運力,確保港存煤炭處于較高水平;突出重點急需,對存煤明顯偏低的重點電廠,優先安排裝車發運和港口接卸。
落實儲備制度 提升保障能力
《通知》要求,完善電力調峰機制,提高電力應急保障水平。各地對符合條件的煤電機組按程序列為煤電應急調峰儲備電源,切實提高迎峰度夏期間的電力應急保障能力。提升需求側調峰能力,充分發揮電能服務商、負荷集成商、售電公司等市場主體資源整合優勢,引導和激勵電力用戶挖掘調峰資源,參與系統調峰,形成占年度最大用電負荷3%左右的需求響應能力;要根據供需情況科學編制有序用電方案,實現本地區可調用電負荷達到最大用電負荷的15%以上。
加快儲氣設施建設,補齊儲氣能力不足短板。各地要按照規劃目標,加強統籌規劃,科學加快儲氣設施建設。對于尚未達到儲氣任務目標的地區,要提前采取增加備用LNG罐箱、租賃儲氣能力、簽訂可中斷用戶等方式,來履行儲氣責任,補齊儲氣能力不足的短板。各地有關部門要積極推進已開工的項目按期投產,已核準的項目盡快開工建設,確保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項目按計劃建成投產。
加強儲煤設施建設,將電煤庫存保持在合理水平。要積極整合資源,完善儲煤設施,落實最低最高庫存制度,確保迎峰度夏發電用煤基本需求。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在煤炭生產地、消費地、鐵路交通樞紐、主要中轉港口建立煤炭產品儲備,按照合理輻射半徑,培育建設一批儲煤基地。發電企業要提前做好電煤儲備工作,將電煤庫存提升到合理水平,避免出現缺煤停機情況。
制定應急預案 確保用能需求
《通知》明確,煤炭企業、電力企業、油氣供應企業要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堅決守住安全生產底線。要利用新技術手段,對迎峰度夏期間能源供應的重點地區、關鍵環節、重要設施加強風險隱患排查,最大限度降低安全事故、重大突發事件和極端天氣對能源供應的影響。各地要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掛牌督辦機制,對于發現的問題列出整改時間表和路線圖,對于不能按期整改的企業要按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各地特別是煤炭供應保障難度大的地區要制定詳實可操作的有序用煤預案,確保民生用煤不受影響。供氣企業和城市燃氣經營企業要制訂完善應急預案,加強應急演練,切實保障民生用氣。嚴格落實優先購電制度,供應緊張時精細化實施有序用電方案,優先保障居民、農業、重要公用事業和公益性服務用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