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山東省能源局印發了《山東省分散式風電項目實施方案》,根據《方案》要求,分散式風電項目用地及選址應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不得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對于占用其他類型土地的,應依法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在原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同意的情況下,可通過協議等途徑取得建設用地使用權。
接入電壓等級應為110千伏及以下,并在110千伏及以下電壓等級內消納,不得向110千伏的上一級電壓等級電網反送電。
35千伏及以下電壓等級接入的分散式風電項目,應充分利用電網現有變電站和配電系統設施,優先以T或者π接的方式接入電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