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生態環境部在其官網對《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以下簡稱垃圾焚燒廠)自動監測數據用于環境管理的規定(試行)》(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擬對環境違法的垃圾焚燒廠運維單位限制其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并對因煙氣污染物超標排放或焚燒工藝不正常運行的垃圾焚燒廠核減其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貼資金。
總部位于重慶的重慶三峰環境產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雷欽平此前表示,2018年年初,環境部已針對這一政策向各企業征求了意見。
雷欽平說,由于垃圾焚燒行業的準入門檻不高,部分小企業依靠政府補貼勉強運行,難以實現污染物排放的有效控制。他表示,利用經濟手段對于嚴重超標企業進行懲罰,“這對小企業而言是致命的。”
該征求意見稿除了在網上公布征求公眾意見外,環境部還專門征求了最高法、最高檢等多部委以及環境部直屬單位的意見。中國光大國際有限公司、重慶三峰環境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垃圾焚燒發電企業也在征求意見范圍之列。公開征求意見至2019年4月19日。
垃圾焚燒廠的達標排放問題一直備受關注。
2016年11月29日,原環保部發布的《關于實施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計劃的通知》,以及2018年3月27日環境部審議并原則通過的《生活垃圾焚燒發電行業達標排放專項整治行動方案》,都一再要求垃圾焚燒廠煙氣要達標排放。
2017年,原環保部要求以“裝、樹、聯”為重點,全面提升垃圾焚燒發電行業的環境管理整體水平。“裝、樹、聯”分別代表“依法安裝自動監控設備”、“在廠區門口樹立電子顯示屏”、“實時監控數據與環保部門聯網”。此前從環境部獲悉,截至2018年6月,全國投產運營的278家垃圾焚燒發電企業“裝、樹、聯”全部完成。
去年以來,垃圾焚燒發電行業達標排放作為環境部污染防治攻堅戰七大專項行動之一,再增新管控措施。
此次公示的征求意見稿顯示,環境部擬利用自動監控系統,來排查垃圾焚燒廠的違法行為。自動監測數據將作為判定垃圾焚燒廠是否存在環境違法行為的證據。環境執法部門若發現垃圾焚燒廠在1個自然日內,任一排放口顆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氯化氫、一氧化碳等污染物有1項或1項以上自動監測日均值超過限值,可認定其煙氣污染物排放超標。
同一垃圾焚燒廠在1個自然日內,數個排放口出現上述情形的,以數個違法行為論。
其中,生活垃圾焚燒爐排放煙氣污染物自動監測限值是指,顆粒物日均值限值20毫克每立方米,氮氧化物(NOx) 250毫克每立方米,二氧化硫(SO2) 80毫克每立方米,氯化氫(HCl) 50毫克每立方米、一氧化碳(CO) 80毫克每立方米。
對于公眾普遍關心的垃圾焚燒廠二惡英排放問題,環境部擬采用控制爐溫的方式對二惡英排放達標進行控制。征求意見稿規定,垃圾焚燒廠應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正常工況下焚燒爐爐膛內焚燒溫度的熱電偶測量均值不低于850℃。否則,可以認定為垃圾焚燒工藝不正常運行。
根據《大氣污染防治法》,1個自然月內上述污染物超排累計5天以上的垃圾焚燒廠將被責令停產整治。
征求意見稿中還對保證監測數據的真實性做了規定。對侵占、損毀或者擅自移動、改變大氣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的,或未按照規定安裝、使用大氣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或者未按照規定與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監控設備聯網,并保證監測設備正常運行的,按照《大氣污染防治法》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產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