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能源局:
報來《關于申請核準山西新元煤炭有限責任公司新元煤礦及選煤廠擴建項目的請示》(晉能源規字〔2024】268號)及相關材料收悉。經研究,現就項目核準事項批復如下。
一、為推進晉東大型煤炭基地建設,保障煤炭穩定供應,優化煤炭產業結構,同意建設山西陽泉礦區新元煤礦擴建工程項目(項目代碼:2405-000000-60-01-876852)。
項目單位為山西新元煤炭有限責任公司。
二、項目建設地點位于山西省晉中市壽陽縣。
三、新元煤礦由 270 萬噸1年擴建至 500 萬噸1年,新增部分井巷工程、購置采掘及洗選設備,配套選煤廠規模相應調整為500萬噸/年。煤礦工業場地位于井田東北部,采用斜井開拓方式,分區式通風,布置2個一次采全高綜采工作面。井下煤炭運輸采用帶式輸送機,輔助運輸采用無軌膠輪車。煤炭洗選新增智能干選、浮選等工藝。雙回路電源分別引自白家莊 220 千伏變電站 110 千伏側不同母線段。
四、擴建工程總投資 12.61 億元(不含礦業權費用),其中,資本金 4.27 億元,占總投資的 33.8%,由項目單位以企業自有資金出資;資本金以外的 8.34 億元,申請銀行貸款解決。
五、項目單位要從嚴控制建設用地規模,做到節約集約用地,不得超標準用地;要采取節能措施,優化工程設計,選用節能設備,強化節能管理,各項能耗指標必須達到規定標準。
六、項目建設要認真落實環境保護措施,嚴格執行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環境保護設施未經驗收合格的,不得投入生產和使用。要進一步優化設計,按照智能化要求建設,提高煤炭資源回收率,加強瓦斯、礦井水、煤矸石等資源綜合利用。
七、項目單位要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程規范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嚴格執行安全設施“三同時”等制度,安全設施未經驗收合格的,不得投入生產和使用。要落實瓦斯、水害、火災、地壓、煤塵等災害防治措施,保證煤礦建設生產安全。
八、項目單位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招標投標的規定,項目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采購要全部進行招標,招標方式為公開招標,招標組織形式為委托招標。九、項目單位要做好項目建設生產過程中征地、生態保護等工作,妥善處理好項目建設與外部環境的關系,有效預防和化解可能產生的社會風險。
十、核準項目的支持文件分別是《國有土地使用證》(壽陽縣國用(2013)第 188號、壽陽縣國用(2013)第189號,壽陽縣國用(2014)第 59號)、壽陽縣自然資源局《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用字第1407252024XS0019472 號)等。
十一、如需對項目核準文件所規定的建設規模、重大技術方案等有關內容進行調整,請及時以書面形式向我局報告,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十二、新元煤礦擴建工程項目按 500 萬噸1年進行煤礦產能公告。要嚴格履行基本建設程序,在初步設計、工程建設、竣工驗收等階段,主要系統的工藝路線、設備選型等須與核準文件批復內容保持一致,不得批小建大、超能力生產。
十三、請項目單位根據本核準文件,辦理資源開采、建設用地安全生產等相關手續。
十四、請你局督促指導項目單位加快辦理相關手續,推動項目盡快投產達產,并在全國煤礦產能和投資項目調度工作中重點報送相關進展情況。
十五、本核準文件有效期限為2年,自發布之日起計算。在核準文件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項目的,應在核準文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向我局申請延期。項目在核準文件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也未申請延期的,或雖提出延期申請但未獲批準的,本核準文件自動失效。
請據此開展下一步工作。
國家能源局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