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三峽物資招標管理有限公司發布大連市莊河海上風電場址Ⅴ項目配套22.5MW/90MWh磷酸鐵鋰儲能系統集中采購招標公告,項目為大連市莊河海上風電場址Ⅴ項目配套22.5MW/90MWh磷酸鐵鋰儲能系統集中采購項目。項目規劃建設22.5MW/90MWh磷酸鐵鋰電池+2.5MW/10MWh全釩液流電池儲能系統,本期建設磷酸鐵鋰電池儲能系統。儲能單元逆變升壓后,經1回35kV集電線路接入陸上集控中心35kV配電裝置。
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其中框架協議以實際訂單或具體執行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磷酸鐵鋰電化學儲能系統設備累計合同簽約業績不低于2GWh(至少包含電池室/艙和變流升壓系統),投標人至少具有2項單個項目容量在90MWh及以上的磷酸鐵鋰電化學儲能系統集成設備的投產運行業績(至少包含電池室/艙和變流升壓系統)。
大連市莊河海上風電場址Ⅴ項目配套22.5MW/90MWh磷酸鐵鋰儲能系統集中采購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T241100121648)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大連市莊河海上風電場址Ⅴ項目配套22.5MW/90MWh磷酸鐵鋰儲能系統集中采購已獲批準采購,招標人為三峽物資招標管理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三峽國際招標有限責任公司。采購資金來自項目業主自有資金和自籌資金。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本次招標采購項目為大連市莊河海上風電場址Ⅴ項目配套22.5MW/90MWh磷酸鐵鋰儲能系統集中采購項目(以下簡稱莊河項目),具體情況如下。
本項目為新能源發電側儲能電站,建設地址位于陸上集控中心,陸上集控中心已完建。項目規劃建設22.5MW/90MWh磷酸鐵鋰電池+2.5MW/10MWh全釩液流電池儲能系統,本期建設磷酸鐵鋰電池儲能系統。儲能單元逆變升壓后,經1回35kV集電線路接入陸上集控中心35kV配電裝置。
2.2招標范圍
(1)莊河項目所需的全套設備(包含電池艙內部所有設備之間的連接線纜、電池艙至PCS連接線纜、PCS升壓變成套裝置內部所有設備之間的連接線纜與銅排、儲能單元之間及儲能單元至集控中心二次屏柜之間的EMS組網所需的全部二次線纜等,不包含集控中心內35kV開關柜至儲能系統升壓變壓器電力電纜及儲能系統升壓變壓器間連接電力電纜)、備品備件、專用工具以及現場安裝指導、調試等技術服務工作等。本項目預估采購總容量為22.5MW/90MWh,包括但不限于儲能電池艙及其附屬設備、儲能變流升壓系統、電池管理系統(BMS)、能量管理系統(EMS)、儲能自用電系統等設備的設計及供貨范圍內設備元件的選擇、設計、制造、提供圖紙資料、出廠試驗、供貨、包裝、發運、現場交貨、現場指導安裝、配合現場調試、驗收(含各項專題、階段驗收、竣工驗收等)、移交生產、性能質量保證、工程質量保修期限的服務內容,并按照有關標準完成點表制作與轉發。投標人需負責磷酸鐵鋰儲能系統與全釩液流儲能系統深度融合,信息整合后的統一上送、統一接入、統一調試等,接入國家電化學平臺(含能源局、電網及電科院要求的其它系統等)、集控中心一體化平臺、集控中心火災報警系統主機、區域集控中心及北京集控中心系統等。投標人負責磷酸鐵鋰儲能系統的建模,并提供中國電科院出具的單機模型一致性校核報告(機電建模、電磁建模),并無條件配合其他標段中標人完成場站端暫態建模及仿真驗證等全部工作。
(2)因受國家新能源產業政策影響,本項目實際需求存在一定不確定性,項目容量為預估量,項目信息僅供投標人參考,最終采購量以項目實際需求為準。
2.3交貨要求
(1)交貨時間:2025年3月1日前供貨,供貨期間交貨進度須連續均衡,且需滿足現場施工進度要求(具體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2)交貨地點:大連市莊河海上風電場址V項目陸上集控中心(遼寧省大連市莊河市濱海公路與肖玉線交匯處)。
(3)交貨條件:采用車板交貨,即賣方負責將貨物運抵買方指定的項目現場買方指定地點,并承擔將貨物交付給買方前的所有手續、費用和風險,由買方或其指定的施工單位從賣方的車板上將貨物卸至指定地點。
招標人有權根據項目實際進展情況調整供貨時間及交貨地點,投標人不得據此要求調整合同價格。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資格條件
投標人應同時滿足以下資格要求:
(1)資質條件:投標人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業績要求:
① 儲能系統簽約業績
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其中框架協議以實際訂單或具體執行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磷酸鐵鋰電化學儲能系統設備累計合同簽約業績不低于2GWh(至少包含電池室/艙和變流升壓系統)。
② 儲能系統投運業績
2021年01月0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項目投運時間為準),投標人至少具有2項單個項目容量在90MWh及以上的磷酸鐵鋰電化學儲能系統集成設備的投產運行業績(至少包含電池室/艙和變流升壓系統)。
注:①投標人需提供合同、業主方出具的投運證明文件等證明材料,證明材料須體現容量、供貨范圍、合同簽訂時間、投運時間及容量等相關信息;②框架采購合同業績須按照實際訂單或具體執行合同等計算,如未按照要求提供實際訂單或具體執行合同,則框架采購合同業績為無效業績;③不計儲能系統廠家間的代工、外購協議,合同買方須為項目業主或EPC總承包等用戶。
(3)信譽要求:未處于中國長江三峽集團有限公司投標限制的專業范圍及期限內;
(4)財務要求:提供近3年(2021、2022、2023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表,且無連續2年虧損;
(5)投標人應為專業的儲能系統集成商,應至少具備電芯或PCS(儲能變流器)或EMS(能量管理系統)的自主研發及制造能力,須提供第三方CNAS實驗室和CMA認證測試機構出具的報告,測試報告中申請人、制造廠家為投標人或投標人所屬集團公司企業(需提供股權架構圖等證明材料)。
(6)其他要求:
① 投標人擬供儲能系統設備中電芯應具有由第三方CNAS實驗室和CMA檢驗測試機構出具的符合GB/T 36276-2023《電力儲能用鋰離子電池》的產品檢測報告或產品認證報告;
② 投標人擬供儲能系統設備中PCS(儲能變流器)應具有由第三方CNAS實驗室和CMA檢驗測試機構出具的符合GBT 34120—2023《電化學儲能系統儲能變流器技術要求》的產品檢測報告或產品認證報告;
③ 投標人擬供儲能系統設備中BMS(電池管理系統)應具有由第三方CNAS實驗室和CMA檢驗測試機構出具的符合GB/T 34131-2023《電力儲能用電池管理系統》的產品檢測報告或產品認證報告;
④ 投標人擬供儲能系統設備中EMS(能量管理系統)應具有由第三方CNAS實驗室和CMA檢驗測試機構出具的符合GB/T42726-2023《電化學儲能電站監控系統技術規范》的產品檢測報告或產品認證報告;
(注:若擬供產品尚未取得符合上述最新版本國家標準的產品檢測報告或產品認證報告,投標人需提供第三方具有CNAS實驗室和CMA檢驗測試機構出具的符合相應次新版國家標準的認證或報告并出具承諾:所提供的產品可滿足最新國家標準要求,并在項目并網前提供所供產品的符合最新國家標準的產品檢測報告或產品認證報告。)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本次招標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3.4投標人不能作為其它投標人的分包人同時參加投標(僅提供部分設備不視為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