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綠色金融與碳匯
3月30日國務院表示綠色金融已被納入頂層設計,明確提出“加強碳匯林業項目開發,探索以核證減排額為還款保障的新型信貸融資工具”,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亦發布上證180碳效率指數,碳匯市場激起廣泛關注。
碳匯意在確保一定區域內碳實際排放總量減少下,向碳排放主體(企業)分配排放額度,并允許獲得各主體將其剩余指標拿到市場上買賣。我國承諾2020年單位GDP排放量較2005年低40-45%。
2、國內碳匯市場現狀
從2013年起,國內逐步形成北京、武漢等七個碳交易試點市場,各試點也由項目交易的交易量增多逐步表現為現貨市場交易。
項目市場:控排企業為唯一的主體,開發減排量,交易僅是零散地以雙邊形式進行。
現貨市場:隨著更多控排企業參與減排行動,產生了更普遍的、經常性的碳交易需求,交易機構的參與使現貨市場應運而生,如中介機構提供排放核查及咨詢,銀行則為交易所提供貨幣結算等服務。
但相比國際成熟市場,各試點市場規模小,交易周期分割,造成市場流動性不足。
3、碳匯市場進階
去年發改委明確2017年啟動全國碳交易市場,疊加綠色金融政策助推,我們認為碳匯市場將會快速升級,通過基礎性衍生品逐步形成碳金融,這將極大增強流動性與市場規模。
基礎性衍生品市場:由于配額發放和交割履約存在時間差,企業將會產生套期保值、以及資產優化管理需求,這催生了期貨,也吸引金融機構參與并提供碳資產管理服務。
泛金融化碳市場:與能源等大宗商品不同,碳市場供需在非履約期交易活躍度較低,而只有給金融機構的規模資本帶來足夠流動性,才好實現資本的價格發現功能。通過引入對碳資產異質化價值判斷,便于彰顯碳市場的金融屬性,未來也可與其他金融市場產生協同。
4、未來模式及規模預測
基于市場不斷進階,碳匯市場將有多種商業模式并存,涉及業務主要包括碳項目投資(投行業務)、碳項目開發、碳盤查、碳咨詢、碳融資(基于碳資產)、碳交易(做市等經紀業務)。
從國際經驗看,歐盟有20億噸碳匯配額,現貨及期貨交易量達81億噸;而國內預計達40億噸配額,如按歐盟比例匡算,交易量達160億噸,則碳匯交易規模預計將達400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