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綠色關稅,限制‘兩高一資’產品出口和污染環境、影響生態的產品進口;完善金融支持體系,支持商業銀行發展‘綠色信貸’業務……”全國政協常委萬季飛24日在北京建議。
為編制“十二五”規劃建言獻策為主要議題的全國政協十一屆全國委員會第十次會議在北京舉行。
下一個五年,中國的碳排放怎樣才能再低些?與會政協常委箴言良策,不拘一格:
“制定《低碳經濟法》,對低碳產品從生產到消費的全過程進行法律約束。” 全國政協常委包俊臣說,近年來,中國雖已先后頒布《節約能源法》、《清潔生產促進法》、《循環經濟法》等法律法規,但不夠完善、系統和配套,普法也缺乏應有力度。
他建議,制定《低碳經濟法》強化對新能源、清潔能源的開發利用和節能減排、環境保護方面的規范,制定《政府低碳采購法》,通過采取優先采購與禁止采購等規定,引導和驅使企業生產、投資和銷售活動有利于低碳發展和環境保護目標的實現。
“只有打破單一城市的狹隘觀念,通過‘低碳城市群’的建設,才能把‘低碳經濟’和‘低碳消費’統籌起來。” 全國政協常委張大方認為,由于城市之間的差異,不是所有的城市都能協調好“低碳經濟”、“低碳消費”和“低碳城市”三者關系。
“城市群既是一個行政區劃概念,也是一個生態區域概念。”張大方說,如果出于各自利益,各地方在產業發展、市場建設、生態保護等許多重要領域各自為戰、無序競爭,是不可能建設好“低碳城市群”的。
“設立中國的‘碳匯銀行’,用金融手段支持碳匯經濟,把碳匯銀行作為綠色經濟發展的載體和平臺。”全國政協常委董恒宇建議。
目前,國際碳匯交易市場非常龐大,已形成產業規模。董恒宇介紹,預計到2030年,全世界碳匯交易可達上萬億美元的市場。“在碳匯金融方面,中國與國際差距不大,”董恒宇說,“積極主動地探索碳匯交易金融平臺,設立碳匯銀行應該是最佳選擇。”
此外,“設立低碳發展基金”、“適時開征碳稅”、“減少使用一次性產品的‘便利消費’和鋪張浪費的‘面子消費’”……全國政協常委紛紛建言,下一個五年,中國碳排放“剎車”在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