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畢節市能源局發布關于公開征求《畢節市促進煤電和新能源聯營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其中提出,現有煤電項目,對開展機組靈活性改造的,按靈活性改造新增調峰容量的2倍配置新能源建設指標。對未開展靈活性改造或近三年內擬退役的煤電機組,原則上不配置新能源建設指標。對已參與多能互補的煤電項目,不重復配置新能源建設指標。對有富余調節容量的煤電項目,可根據富余調節容量按“一事一議”方式適當配置新能源建設指標。
新建煤電項目,對2024年1月1日以后新建的公用煤電項目(不含熱電聯產項目),按建設機組裝機容量的1:2配置新能源資源,新建燃煤發電機組應具備在30%-100%負荷區間線性調節和快速響應能力,同時應同步建設先進高效的脫硫、脫硝和除塵設施,確保滿足最低技術出力以上全負荷范圍達到超低排放要求。
原文如下:
畢節市能源局關于公開征求《畢節市促進煤電和新能源聯營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
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國務院關于支持貴州在新時代西部大開發上闖新路的意見》(國發〔2022〕2號)、《國務院關于推動畢節高質量發展規劃的批復》(國函〔2022〕65號)、《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關于促進新時代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函〔2022〕39號)精神,著力推動《<中共貴州省委 貴州省人民政府印發關于貫徹落實推動畢節高質量發展規劃的實施方案><關于支持畢節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黔黨發〔2022〕19號)在能源領域落地見效,促進煤電低碳轉型和新能源產業高質量發展,努力在保障國家能源安全上作出畢節貢獻。根據《中共畢節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中共畢節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2024年工作要點>的通知》要求,結合我市煤電產業實際和新能源資源優勢,我局擬寫了《畢節市促進煤電和新能源聯營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按照《貴州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實施辦法》(省政府令第197號)有關規定,現將《畢節市促進煤電和新能源聯營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在畢節市人民政府網上公布,廣泛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請社會各界提出寶貴意見,以便進一步修改完善。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公開征求意見時間
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9月19日。
畢節市能源局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