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內蒙古電力市場綠色電力交易試點方案》獲得國家發改委和國家能源局聯合批復,內蒙古自治區成為繼國家電網、南方電網之后國家批復同意的第3個綠電交易試點。
國家發展改革委批復內蒙古自治區電力市場綠色電力交易試點方案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完成好“五大任務”,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充分開發利用好內蒙古新能源資源優勢,推進能源結構綠色低碳轉型,深入落實《國務院關于推動內蒙古高質量發展奮力書寫中國式現代化新篇章的意見》(國發〔2023〕16號)中“開展內蒙古電力市場綠色電力交易”的工作部署,我委主動對接爭取國家相關政策,組織編制了《內蒙古電力市場綠色電力交易試點方案》(以下簡稱《試點方案》)上報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申請國家同意在蒙西電網開展綠電交易試點工作。
經積極爭取,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國家能源局綜合司印發《關于內蒙古電力市場綠色電力交易試點方案的復函》(發改辦體改〔2024〕82號),正式同意《內蒙古電力市場綠色電力交易試點方案》。這是國家發改委落實國務院《意見》對我區出臺的又一項重要支持舉措,我區也成為繼國家電網、南方電網之后國家批復同意的第3個綠電交易試點。
開展綠電交易試點工作,建立完善綠色電力交易機制與市場體系,將綠電交易納入中長期交易范疇,促進可再生能源發電參與綠電交易,全面反映綠色電力的電能價值和環境價值,對我區具有重要意義。一是能夠增加新能源企業發電收益,提高企業投資積極性,有助于推動新能源產業規模進一步擴大;二是能夠提升企業綠色電力消費水平,促進新能源消納,有助于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綠色低碳轉型;三是能夠有效防止蒙西地區綠證“外流”,有助于促進我區完成節能降碳目標,保障經濟發展用能需求。這對于自治區完成好“五大任務”、推動高質量發展,實現“闖新路、進中游”目標將起到積極促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