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3月7日發布的《2018年能源工作指導意見》(下稱《意見》)提出,2018年中國煤炭產量37億噸左右,煤炭消費比重下降到59%左右。
《意見》提出,2018年中國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45.5億噸標準煤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提高到14.3%左右,天然氣消費比重提高到7.5%左右,煤炭消費比重下降到59%左右。
《意見》指出,2018年,中國能源生產總量36.6億噸標準煤左右。煤炭產量37億噸左右,原油產量1.9億噸左右,天然氣產量1600億立方米左右,非化石能源發電裝機達到7.4億千瓦左右、發電量達到2萬億千瓦時左右。
在能源效率方面,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同比下降4%以上。燃煤電廠平均供電煤耗同比減少1克左右。
《意見》明確,推進煤炭綠色高效開發利用。在煤礦設計、建設、生產等環節,嚴格執行環保標準,因地制宜推廣充填開采、保水開采、煤與瓦斯共采等綠色開采技術,大力發展煤炭洗選加工和礦區循環經濟。繼續安排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煤礦安全改造和重大災害治理示范工程建設,總結推廣重大災害治理示范礦井技術成果和管理經驗。強化商品煤質量監管。開展煤炭深加工產業升級示范,深入推進低階煤分質利用技術示范。大力推廣成熟先進節能減排技術應用,加快西部地區煤電機組超低排放改造,中部地區具備條件的煤電機組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促進煤電清潔高效發展。
提升終端能源消費清潔化水平。實施煤炭終端消費減量替代,嚴格控制大氣污染重點防治地區煤炭消費,提高清潔取暖比重,積極穩妥實施“煤改電”“煤改氣”工程,提升高品質清潔油品利用率。積極開展電能替代,推進長春、吉林、四平、白城和松原等五個城市電能替代試點。統一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標準,優化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布局,建設適度超前、車樁相隨、智能高效的充電基礎設施體系。推廣靠港船舶使用岸電,全面啟動水運領域電能替代。
繼續推進化解煤炭過剩產能。用市場化和法治化辦法化解煤炭過剩產能。把處置“僵尸企業”作為重要抓手,加快退出違法違規、不達標和安全風險大的煤礦,繼續淘汰落后產能,引導長期虧損、資不抵債等煤礦有序退出,適當提高南方地區煤礦產能退出標準。繼續按照減量置換原則有序發展優質產能,倒逼無效低質產能加快退出,提高煤炭先進產能比重,更多發揮北方地區優質先進產能作用。推進煤礦企業兼并重組和煤電、煤運、煤化工上下游產業融合,提高抵御市場風險能力。加強化解煤炭過剩產能和建設先進產能的統籌,實現煤炭供需動態平衡,保持價格穩定。
嚴格落實煤炭產能減量置換政策,積極發展先進產能,以神東、陜北、黃隴、新疆等大型煤炭基地為重點,有序核準建設一批大型現代化煤礦。
在煤炭深加工方面。扎實推進已開工示范項目建設,年內計劃建成山西潞安高硫煤清潔利用油化電熱一體化示范項目。有序推進具備條件項目的核準建設,年內計劃開工建設伊泰伊犁100萬噸/年煤制油示范項目、北控京泰40億標準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氣示范項目。做好神華煤直接液化示范項目第二、三條生產線和陜西未來榆林煤間接液化一期后續項目前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