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輪電改啟動以來,我國電力市場建設穩步有序推進,多元競爭主體格局初步形成,市場在優化配置資源中的作用明顯增強,市場化交易電量占比大幅提升。但與此同時,電力市場體系不完整、功能不完善、交易規則不統一及市場主體發育不平衡、不充分等問題仍然存在。對此,《關于加快建設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的指導意見》提出,嚴格售電公司準入標準和條件,引導社會資本有序參與售電業務,發揮好電網企業和國有售電公司的重要作用,健全保底供電制度,鼓勵售電公司創新商業模式,提供綜合能源管理、負荷集成等增值服務,對售電公司下一步發展提出了明確方向。
7年來,隨著新一輪電改推進,售電業務漸次放開,售電主體不斷進入電力市場,市場角色愈發突出。去年以來,在碳達峰碳中和目標驅動下,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建設全面展開,繼工商業銷售電價目錄取消、新的售電公司管理辦法出臺后,今年1月,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聯合發布了《關于加快建設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為統一電力市場體系下的售電市場建設帶來新機遇。
作為新一輪電改的產物,售電公司使電力批發市場與零售市場之間有了連接,聚合用戶,幫助用戶規避批發市場的大額波動風險,同時創新商業模式,提供增值服務。隨著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推進,售電市場對推動電力供給側與需求側轉型升級將發揮積極的促進作用。
促進電力市場化水平提升
2016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實施的第2年,全國售電公司進入快速增長階段。當年5月,注冊售電公司達559家,10月增加至1150家。當年10月,《售電公司準入與退出管理辦法》出臺,在利好政策的推動下,售電公司數量急劇增長,到年底已增加至5410家。同時,數據顯示,2016年,全國市場化交易電量突破1萬億千瓦時,約占全社會用電量的19%。
經過多年發展,售電行業優勝劣汰,截至2021年1月底,國家電網經營區售電公司超過3800家,南方電網五省(區)售電公司達890家,合計達4690家。其中,售電公司數量分別居兩大電網經營區首位的分別是山東、廣東。以山東為例,目前注冊售電公司數量、交易規模、市場用戶量分別居全國第一、第二、第三位。2021年1月-11月,山東售電公司代理售電量達1799億千瓦時,同期山東電力市場用戶交易電量為1805億千瓦時,即山東售電公司代理的交易電量占總交易電量的比重達99.65%,為2萬多家市場主體提供了購電服務。
據統計,2021年,全國市場化交易電量約3.5萬億千瓦時,同比增長15.7%,占全社會用電量42%以上,電力市場化水平進一步提高,其中售電公司扮演了重要角色。
制度保障更加健全
2021年11月,曾為售電市場發展提供重要制度保障的《售電公司準入與退出管理辦法》(下稱舊《辦法》)廢止,取而代之的是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印發的《售電公司管理辦法》(下稱新《辦法》),對加快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安全高效、治理完善的電力市場體系將發揮重要的支撐作用。
在售電公司運營管理方面,新《辦法》更注重可操作性。如要求選取經營穩定、信用良好、資金儲備充足、人員技術實力強的主體作為保底售電公司;保底價格銜接代理購電價格和現貨價格,在中長期模式下,按照電網企業代理購電價格的1.5倍執行,在現貨市場正式運行期間,原則上不低于實際現貨市場均價的2倍;設置兜底原則,增加最后防線——全部保底售電公司由于經營困難等原因,無法承接保底售電服務的,由電網企業提供保底售電服務。
從監管視角來看,新《辦法》具有鮮明的時代特點。去年5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的《關于新時代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意見》強調,加強市場監管創新,健全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將抽查情況和查處結果及時向社會公開)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并要求健全對新業態的包容審慎監管制度,新《辦法》契合了該文件精神,為新形勢下售電市場平穩有序發展、有效監管提供了制度保障。
此外,新《辦法》還對監管機構進行準確、統一的表述,對電力、價格主管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能源監管機構、電力交易機構及相關職責的表述更加清晰,在操作性、指導性、精準性上有了很大提高。
增值服務被寄予厚望
總體來看,作為電力市場的重要參與者,目前售電市場規模、售電公司的競爭力明顯不足,購電策略相對簡單,尤其是慣性思維下的“價格戰”影響了售電公司開展增值服務。同時,相當數量的售電公司處于粗放發展階段,高度依賴價差,盈利模式單一;專業力量薄弱,企業風險管控能力不足。能源價格尤其電煤價格上漲等情況,放大了上述問題,加劇了售電公司運營難度。
在加快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安全高效、治理完善的電力市場體系中,售電企業將扮演重要角色,是形成多元競爭的電力市場格局的重要力量。售電既是電力生產的出口,也是用戶服務的入口。由于電力無法大規模儲存,電力生產與消費必須基本匹配,才能提高經濟性,避免資源浪費。隨著技術和體制革新,在未來的產業鏈中,消費將決定生產,處于產業鏈的優勢地位,售電則是為用戶電力消費提供服務的核心環節。
2021年10月,國家發改委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的通知》提出,燃煤發電電量原則上全部進入電力市場。作為配套政策,《關于組織開展電網企業代理購電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隨后發布,強調取消工商業目錄銷售電價后,10千伏及以上用戶原則上要直接參與市場交易,暫無法直接參與市場交易的可由電網企業代理購電,同時要求結合當地電力市場發展情況,不斷縮小電網企業代理購電范圍。
對大多數電力用戶而言,獨自完成電力交易業務,無論是技術力量還是時間、人力等,都缺乏足夠支撐,需要售電公司代理。因此,售電公司要以拓展增值服務為重點,圍繞用戶需求打造核心競爭力,加強核心能力建設,持續延伸綜合能源服務,通過多能產品的一體化供應、一站式服務獲得綜合經濟效益,并依托互聯網等技術開展跨界經營。《指導意見》把發展壯大售電公司作為培育新的市場主體的重要內容,把創新商業模式、提供綜合能源管理、負荷集成等增值服務作為售電公司發展的重要途徑。售電市場的發展與成熟,將激發電力供給側與需求側轉型的動力,推動電力行業低碳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