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國家能源局發布了政協代表《關于“碳中和”目標下煤電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提案》的答復提出,“我們在‘十四五’電力發展規劃中進一步明確嚴控煤電項目,原則上不再新建單純以發電為目的的煤電項目,按需安排一定規模保障電力供應安全的支撐性電源和促進新能源消納的調節性電源。此外,國家能源局發布的另外幾項答復涉及煤電、輸電通道等重要內容:
在跨省跨區輸電通道建設方面,結合“十四五”電力發展規劃的編制工作,我局積極支持依托存量輸電通道配套建設水電、風電、光伏發電基地,進一步提升輸電通道輸送效率,促進可再生能源由資源富集地區向負荷中心輸送及消納。同時,結合送受端資源稟賦和電力供需形勢,在“十四五”新規劃建設跨省跨區輸電通道,支持可再生能源發展。
下一步,國家能源局將持續深化電力體制改革,進一步完善電力輔助服務市場機制,建立健全輔助服務費用分擔共享機制。積極推進煤電機組靈活性和延壽改造,主動滿足新型電力系統對輔助服務的需要。
詳情如下:
關于政協第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四次會議
第0481號(經濟發展類049號)提案答復的函
復文摘要
國能提電力〔2021〕128號
您提出的《關于“碳中和”目標下煤電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我們高度重視碳達峰碳中和目標背景下的能源安全轉型,煤電是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的“壓艙石”,煤電產業高質量發展對提高電力系統安全靈活性、促進資源優化配置、推動可再生能源消納利用都具有重要基礎性意義。
您的提案深入闡述了阻礙煤電作用發揮的多方面因素,提出了明確煤電功能定位、進一步優化煤電發展方向、充分發揮煤電系統價值等建議。您提出的建議對推動煤電轉型升級發展、發揮煤電對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支撐作用具有很強的借鑒意義和參考價值,我們積極支持。
一、關于明確煤電功能定位
碳達峰、碳中和目標背景下明確煤電功能定位具有重要意義。煤電是極端條件下頂峰發電的重要支撐,在保障我國能源安全方面還將發揮基礎和兜底作用,在一定時期內煤電在我國電力結構中的基礎性地位仍將保持。在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過程中,為滿足經濟社會發展以及新能源大規模高比例發展的調峰需求,在嚴控煤電項目前提下,仍需要發展一部分為服務風電、太陽能發電消納的調峰機組和為電網安全保供的支撐性機組。我們正多措并舉加快推動煤電由電量主體電源向支撐性、調節性電源轉型。一是大力推進煤電轉型升級。推進煤電機組節煤降耗改造、供熱改造和靈活性改造,全面提升煤電靈活調節能力,降低煤耗水平。二是穩妥有序推動煤電行業碳達峰。統籌低碳轉型與能源安全,嚴格控制煤電新增規模,合理控制煤電發電量增長,大力推動現役機組改造升級和規范運行,加大力度推進煤電行業碳捕集利用與封存,探索實施煤電行業碳排放權交易,大力推進煤電行業的碳達峰。
二、關于進一步優化煤電發展方向
我們高度重視控煤減碳和提高能效工作,嚴控煤電項目,著力優化煤電發展方向。一是強化規劃引領。我們在“十四五”電力發展規劃中進一步明確嚴控煤電項目,原則上不再新建單純以發電為目的的煤電項目,按需安排一定規模保障電力供應安全的支撐性電源和促進新能源消納的調節性電源。二是推動清潔能源協同發展。發布《關于推進電力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發展的指導意見》(發改能源規〔2021〕280號),充分發揮煤電、水電、抽水蓄能和新型儲能的調節性能力,與風電和太陽能發電協同發展,提高系統消納清潔能源的水平。三是高度重視“煤電+”耦合發電技術創新與產業鏈優化升級。我們委托全國10余家企業和科研機構對燃煤耦合生物質等發電技術進行了認真研究,形成專題報告,并擬將燃煤耦合生物質發電技術列入我們正牽頭研究編制的《“十四五”能源領域科技創新規劃》,列為煤電企業“十四五”期間綠色低碳轉型的重要技術方向,推動煤電轉型升級。
三、關于充分發揮煤電系統價值
我們持續推進電力體制改革,不斷完善電力輔助服務市場機制,堅持通過市場化方式促進煤電產業轉型發展。一是完善輔助服務市場機制。2017年,我們印發《完善電力輔助服務補償(市場)機制工作方案》(國能發監管〔2017〕67號),明確將省級及以上電力調度機構調度的發電機組全部納入輔助服務管理范圍,按照“補償成本、合理收益”的原則確定補償力度,充分調動了煤電企業參與電力輔助服務市場的積極性。2021年上半年,輔助服務市場交易費用共110.1億元,其中調峰費用占比84.3%,調頻費用占比15.3%,有效緩解提供調峰、調頻等輔助服務的煤電企業生產經營壓力。二是啟動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上線交易。2020年底生態環境部印發實施了《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和《2019-2020年全國碳排放權交易配額總量設定與分配實施方案(發電行業)》,正式啟動了全國碳市場第一個履約周期,對發電行業通過行業基準法開展配額分配,基于實際產出量,對標行業先進碳排放水平,配額免費分配且與實際產出量“掛鉤”,體現獎勵先進、懲戒落后的原則,助力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經濟高質量發展。
下一步,我們將持續深化電力體制改革,加快電力市場建設,通過市場化方式激發煤電在調峰、調頻、調壓以及提供系統容量支撐和轉動慣量等方面的作用。一是進一步完善電力輔助服務市場機制。充分考慮雙碳目標和新型電力系統發展的要求,于年內完成“兩個細則”的修訂工作,建立健全輔助服務費用分擔共享機制,為煤電機組通過提供輔助服務獲得收益創造良好的市場條件。二是會同有關部門積極推進煤電機組靈活性和延壽改造。提高煤電機組深度調峰能力,主動滿足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對輔助服務的需要。三是推動全國碳市場交易。通過全國碳市場持續推動我國煤電行業清潔低碳轉型發展,同時積極開展包括碳捕集、利用和封存技術在內的試點示范項目,控制和降低煤炭消費帶來的碳排放。
感謝您對國家能源工作的關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導。
國家能源局
2021年8月27日
關于政協第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四次會議
第2982號(工交郵電類510號)提案答復的函
復文摘要
國能提電力〔2021〕145號
您提出的《關于對燃煤自備電廠分類處置助推二氧化碳達峰的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我國力爭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努力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是黨中央經過深思熟慮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為確保如期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我國將嚴控煤電項目,“十四五”時期嚴控煤炭消費增長、“十五五”時期逐步減少。您提出的相關建議有助于我國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實現,我們表示贊同。
一、關于嚴控燃煤自備電廠建設
“十三五”以來,我們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認真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決策部署,加強和規范自備電廠監督管理,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2015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的《關于加強和規范燃煤自備電廠監管管理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以及后續出臺的促進煤電有序發展系列文件均提出,要規范自備電廠的規劃建設及運行。一是新(擴)建燃煤自備電廠項目要統籌納入國家依據總量控制制定的火電建設規劃,禁止以各種名義在總量控制規模外核準。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禁止新建燃煤自備電廠。二是煤電規劃建設風險預警等級為紅色和橙色的省份,要暫緩核準、暫緩新開工包括燃煤自備機組在內的自用煤電項目。2017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等16部委聯合印發《關于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防范化解煤電產能過剩風險的意見》指導各地、發電企業在化解煤電過剩產能的同時,進一步規范燃煤自備電廠規劃建設。2017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原環境保護部和國家能源局開展了燃煤自備電廠規范建設及運行情況專項督查。此后,基于督查成果,叫停了約1100萬千瓦未納入國家規劃的燃煤自備電廠。“十四五”期間,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將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決遏制燃煤自備電廠等項目盲目發展,著力控制煤炭消費。
二、關于規范燃煤自備電廠管理
目前仍舊存在部分自備電廠機組未按要求繳納政府性基金附加、政策性交叉補貼和電網系統備用費的情況。自備電廠機組利用小時數平均約為5900小時,明顯高于公用電廠統調機組,且不參與系統調峰,由于約有70%的自備機組并網運行,客觀上加重了公用電廠調峰調頻壓力。《指導意見》明確提出自備電廠要公平承擔社會責任,履行相應的調峰義務;擁有自備電廠的企業應按規定承擔與自備電廠產業政策相符合的政府性基金、政策性交叉補貼和系統備用費;禁止公用電廠違規轉為企業自備電廠;鼓勵有條件并網的自備電廠按自愿原則并網運行。下一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將在統籌做好推動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同時,督促燃煤自備電廠執行政策和履行義務,加強對燃煤自備電廠誠信守法運營的監管、規范燃煤自備電廠運行管理等相關工作。
三、關于30萬千瓦及以下煤電機組政策
“十三五”期間,我們落實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要求,堅持用市場化法治化手段,嚴格執行環保、質量、安全等法規標準,化解過剩產能、淘汰落后產能,淘汰關停不達標的30萬千瓦以下煤電機組。對您提出的單機容量30萬千瓦及以下的燃煤發電機組或熱電聯產機組的分類處置建議,我們將認真研究。同時,在“十四五”期間我們將繼續督促地方落實煤電淘汰落后產能相關工作要求,對能效指標不達標,且不具備改造條件的燃煤機組及時予以淘汰關停。
感謝您對國家能源工作的關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導。
國家能源局
2021年9月2日
關于政協第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四次會議
第0229號(工交郵電類17號)提案答復的函
復文摘要
國能提電力〔2021〕146號
您提出的《關于合理運用煤炭資源,保障國家能源安全的提案》收悉,經商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現答復如下:
您在提案中深入分析了我國在能源轉型過程中面臨的油氣、新能源方面的限制因素,針對性提出了策略性規劃可再生能源的發展與布局、繼續把發展煤炭清潔利用技術列為國家科技發展的重點方向、深入發展現代煤化工特別是煤制燃料等3項建議。您所提建議對于促進綠色低碳發展、統籌國家能源安全與生態文明建設具有較強的借鑒意義和參考價值,我們高度關注,積極支持。
一、關于策略性規劃可再生能源的發展與布局,推進跨省跨區輸電通道建設
目前,我局正在編制《“十四五”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將統籌考慮資源稟賦、消納能力、建設條件等因素,優化新能源發展區域布局,堅持集中式和分布式開發并舉,推動建設一批重大可再生能源基地,大力支持分布式新能源發展。
在跨省跨區輸電通道建設方面,結合“十四五”電力發展規劃的編制工作,我局積極支持依托存量輸電通道配套建設水電、風電、光伏發電基地,進一步提升輸電通道輸送效率,促進可再生能源由資源富集地區向負荷中心輸送及消納。同時,結合送受端資源稟賦和電力供需形勢,在“十四五”新規劃建設跨省跨區輸電通道,支持可再生能源發展。
二、關于繼續把發展煤炭清潔利用技術列作國家科技發展重點方向
我國以煤為主的能源資源稟賦特點,決定了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煤炭仍然是能源供應體系中重要的基礎能源。煤電是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的“壓艙石”,我局和有關部委高度重視碳達峰碳中和目標背景下的能源安全轉型,多措并舉優化煤電發展。近年來,我國煤電行業著力推進節能減排升級改造,加快淘汰煤電落后產能,穩妥有序推動大型清潔高效燃煤機組建設投產,建成了全球最大的清潔煤電體系,同時也為電力供應提供了堅強支撐。
在支持煤炭清潔高效利用科技創新方面,我局先后印發了《能源技術革命創新行動計劃(2016-2030)》《能源技術創新“十三五”規劃》等政策文件,均對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技術創新及研發應用任務進行了專章部署。“十三五”時期,我局先后將一批項目列為國家電力示范項目。科技部啟動實施了“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和新型節能技術”重點專項,啟動實施了涉及煤炭高效發電、煤炭清潔轉化、燃煤污染控制、二氧化碳捕集與利用等領域共47個項目,產生了一批標志性成果。
目前,我局正聯合科技部組織研究編制《“十四五”能源領域科技創新規劃》,擬將一系列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技術列為“十四五”時期重點任務。下一步,我局將會同相關部門并組織相關企業、科研機構、高校和國家能源研發創新平臺,積極推動規劃落地,推進煤炭利用清潔低碳、高效智能轉型,為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實現提供科技支撐。
三、關于推動現代煤化工特別是煤制燃料發展
國家高度重視煤制油氣產業發展。我局先后印發《煤炭深加工產業示范“十三五”規劃》等政策文件,引導產業健康發展。經過多年試點示范,一批由我國自主研發設計施工的示范工程相繼建成投產,產業形成一定規模,技術裝備實現突破,運行水平不斷提高,總體達到國際領先水平,為在極端情況下保障國家能源安全提供了可靠路徑,具備了規模化發展的條件。
2021年3月,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提出穩妥推進煤制油氣戰略基地建設,建立產能和技術儲備的戰略要求。下一步,我局將會同有關部門深入貫徹國家“十四五”規劃綱要要求,穩妥推進煤制油氣產業高質量升級示范,推動建立產能儲備和技術儲備,增強極端情況下我國油氣自主保障能力。
感謝您對國家能源工作的關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導。
國家能源局
2021年9月2日
關于政協第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四次會議
第2360號(資源環境類258號)提案答復的函
復文摘要
國能提電力〔2021〕147號
您提出的《關于踐行“碳達峰”“碳中和”承諾,推進煤電產業轉型的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煤電是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的“壓艙石”,我們高度重視碳達峰碳中和目標背景下的能源安全轉型,多措并舉優化煤電發展。
您的提案針對煤電轉型發展提出了加強頂層設計、深挖供熱潛力、完善市場建設、探索轉型路徑、推進科技創新5項建議,對推動煤電轉型升級發展、更好支撐以新能源為主體的綠色低碳能源體系具有很強的借鑒意義和參考價值,我們高度關注,積極支持。
一、關于加強頂層設計,明確中長期煤電發展路線
我們高度重視并努力推動煤電由電量主體型電源向支撐性和調節性電源轉型。強化規劃引領,加強規劃實施的事中事后監管,指導各地穩妥有序推動煤電布局優化。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發布了《關于推進電力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發展的指導意見》(發改能源規〔2021〕280號),充分發揮煤電機組的調節性能,著力提高系統消納清潔能源的能力和水平。
下一步,我們將大力推進煤電行業碳達峰,統籌低碳轉型與能源安全,嚴格控制煤電新增規模、合理控制煤電發電量增長、大力推動現役機組改造升級和規范運行、加大力度推進煤電行業碳捕集利用與封存,探索實施煤電行業碳排放權交易,努力推動煤電實現高質量發展。
二、關于深挖供熱潛力,構建北方熱電聯產新局面
我們高度重視煤電轉型升級與供熱能力提升改造。2021年2月,國務院印發《關于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的指導意見》,提出“在北方地區縣城積極發展清潔熱電聯產集中供暖”的要求,我們研究制定實施方案,統籌優化存量和增量,大力推進火電機組節煤降耗改造、供熱改造、靈活性改造和靈活性制造。
下一步,我們將加大力度,推進火電機組節煤降耗改造、供熱改造、靈活性改造和靈活性制造,推動淘汰落后燃煤小鍋爐,并加快電力市場建設,通過市場化方式進一步激發煤電在調峰和供熱方面的作用。
三、關于完善市場建設,有效發揮煤電支撐作用
我們持續推進電力體制改革,不斷完善電力輔助服務市場機制,堅持通過市場化方式促進煤電產業高質量發展。2017年,我們印發了《完善電力輔助服務補償(市場)機制工作方案》(國能發監管〔2017〕67號),明確將省級及以上電力調度機構調度的發電機組全部納入輔助服務管理范圍,按照“補償成本、合理收益”的原則確定補償力度,充分調動了煤電企業參與電力輔助服務市場的積極性。
下一步,我們將持續深化電力體制改革,進一步完善電力輔助服務市場機制,建立健全輔助服務費用分擔共享機制。積極推進煤電機組靈活性和延壽改造,主動滿足新型電力系統對輔助服務的需要。
四、關于探索轉型路徑,推進煤電向生態環保平臺轉變
我們穩妥有序推動煤電行業碳達峰,嚴格控制煤電新增規模,合理控制煤電發電量增長,大力推動現役機組改造升級和規范運行,努力推動煤電實現高質量發展。2020年底,生態環境部印發實施了《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和《2019-2020年全國碳排放權交易配額總量設定與分配實施方案(發電行業)》,對發電行業通過行業基準法開展配額分配,基于實際產出量,對標行業先進碳排放水平,配額免費分配且與實際產出量“掛鉤”,體現獎勵先進、懲戒落后的原則,助力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經濟高質量發展。
下一步,我們將大力推進煤電行業碳達峰,大力推進火電機組節煤降耗改造、供熱改造、靈活性改造和靈活性制造,會同相關部門深入推進電力現貨市場試點建設和輔助服務市場建設,通過全國碳市場持續推動我國煤電行業清潔低碳轉型發展,努力推動我國煤電轉型升級高質量發展。
五、關于推進科技創新,提升煤電節能減排能力
我們高度重視燃煤發電技術研發與應用工作。先后印發了《能源技術革命創新行動計劃(2016-2030年)》(發改能源〔2016〕513號)、《能源技術創新“十三五”規劃》(國能科技〔2016〕397號)等政策文件,均對燃煤發電技術創新及研發應用任務進行了專章部署。2021年2月,國務院印發的《關于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的指導意見》對煤電發展提出了“繼續提升大容量、高參數、低污染煤電機組占煤電裝機比例”等要求。
下一步,我們將會同相關部門,組織有關企業、科研機構、高校和國家能源研發創新平臺,推進科技創新,提升煤電節能減排能力。
感謝您對國家能源工作的關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導。
國家能源局
2021年9月3日
關于政協第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四次會議第0429號、第B097號提案答復的函
國能提規劃〔2021〕4號
你們提出的《關于加快推進能源結構調整的提案》《關于加快電力裝備轉型升級,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提案》收悉。經商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生態環境部,現答復如下:
我國能源活動碳排放量占二氧化碳排放總量的88%左右,加快能源結構綠色低碳轉型是推動碳達峰、碳中和的關鍵。近年來,我們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根本遵循,全面落實“四個革命、一個合作”能源安全新戰略,統籌生態環境保護和能源發展,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建設取得積極成效。中央財經委員會第九次會議強調“‘十四五’是碳達峰的關鍵期、窗口期”“以能源綠色低碳發展為關鍵”。下一步,我們將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應對氣候變化重大宣示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力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決策部署,結合能源碳達峰工作和“十四五”能源規劃編制,加快推進能源結構調整。
一、關于加強總量控制,推動煤炭生產消費綠色轉型
近年來,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國務院關于印發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等部署,我們會同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等部門扎實推進煤炭消費減量替代和清潔高效利用。大力淘汰煤炭落后產能、壓減過剩產能,實施可再生能源及天然氣、電力等清潔能源替代煤炭消費,推動煤炭消費比重顯著下降,2020年降至56.8%,清潔高效利用水平大幅提升,全國超過9億千瓦煤電機組實現超低排放,建成全球最大清潔煤電供應體系,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完成散煤替代超過2500萬戶。推動綠色礦山建設,建成綠色礦業發展示范區9個、綠色礦山284個。
下一步,我們將以煤炭為重點控制化石能源消費。嚴控煤電項目,“十四五”時期嚴控煤炭消費增長,“十五五”時期逐步減少。在清潔取暖、工業生產、農業生產加工、建筑供冷供熱等領域,因地制宜有序推進“煤改電”“煤改氣”“煤改生物質”等工程,提升終端用能低碳化電氣化水平,大幅壓減散煤消費。繼續推進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減少取暖用煤需求,推廣熱電聯產改造和工業余熱余壓綜合利用,鼓勵公共機構、居民使用非燃煤高效供暖產品,逐步淘汰供熱管網覆蓋范圍內的燃煤小鍋爐和散煤。全面深入拓展電能替代,大力推進燃煤自備電廠清潔替代,在鋼鐵、鑄造、玻璃、陶瓷、農業等重點行業積極推廣電鍋爐、電窯爐、電排灌、電加熱等技術,2025年電能占終端用能比重達到30%左右。
二、關于加快結構轉型,打造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
“十三五”以來,我們大力發展非化石能源,能源結構持續優化,低碳轉型成效顯著,能源消費增量的60%以上由清潔能源供應。2020年,我國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5.9%,水電、風電、太陽能發電、核電裝機分別達到3.7億千瓦、2.8億千瓦、2.5億千瓦、0.5億千瓦,非化石能源發電裝機容量穩居世界第一。推動重點行業和領域能源消費轉型。發展綠色節能建筑,發布《近零能耗建筑技術標準》《綠色建筑評價標準》。加強工業節能管理,連續發布《國家工業節能技術裝備推薦目錄》《“能效之星”產品目錄》,對全國2.4萬家企業實施專項節能監察。實施綠色出行行動計劃,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進綠色貨運示范工程。
聚焦碳達峰、碳中和目標,落實中央財經委員會第九次會議“以能源綠色低碳發展為關鍵”的要求,“十四五”期間,我們將堅持走生態優先、綠色低碳的發展道路,加快調整能源結構,推動能源生產消費模式綠色低碳變革。一方面,著力加強清潔能源供給,大力發展非化石能源,實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動,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堅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舉,大力發展風電和太陽能發電,2030年總裝機規模達到12億千瓦以上。加快西南水電基地建設。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積極有序推進沿海核電建設。同時因地制宜推動生物質能、地熱能等其他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因地制宜推進風光儲一體化、風光水(儲)一體化等多能互補發展。健全清潔能源電力消納保障機制,系統解決消納問題。力爭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20%左右,2030年達到25%左右。另一方面,著力推動重點用能行業和領域節能降碳。加強工業領域節能和能效提升,推進綠色制造,推廣應用先進適用節能技術裝備產品。指導試點城市開展綠色城市建設,推動綠色建筑發展,將綠色建筑基本要求納入工程建設強制規范,加強建筑節能管理,推動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和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發展。構建綠色低碳交通運輸體系,優化調整運輸結構,大力發展多式聯運,推動大宗貨物中長距離運輸“公轉鐵”“公轉水”。推進數據中心、5G通信基站等新型基礎設施領域節能和能效提升,推動綠色數據中心建設。
三、關于加大技術創新,筑牢碳達峰碳中和基礎
經過多年發展,我國初步建立了重大技術研發、重大裝備研制、重大示范工程、科技創新平臺“四位一體”的能源科技創新體系,有力支撐了能源清潔低碳轉型發展。風電、光伏技術總體處于國際先進水平,風機、光伏電池產量和裝機規模世界第一。10兆瓦級海上風電機組完成吊裝。晶硅電池、薄膜電池最高轉換效率多次創造世界紀錄,量產單多晶電池平均轉換效率分別達到22.8%和19.4%。太陽能熱發電技術進入商業化示范階段。水電工程建設能力和百萬千瓦級水電機組成套設計制造能力領跑全球。形成了較完備的核電裝備產業體系。全面掌握1000千伏交流、±1100千伏直流及以下等級的輸電技術。組織開展碳捕集、利用與封存(CCUS)相關技術研究和試點示范。
在碳達峰碳中和、生態文明建設等目標要求下,我國能源轉型對科技創新的需求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為迫切。下一步,我們將持續鞏固提升風電、光伏技術優勢,加快大型風電機組、深遠海域風電、高效率光伏電池、光熱發電等技術創新,推進海域天然氣水合物產業化進程。加強儲能、氫能等前沿技術研究,開展新型儲能關鍵技術集中攻關,推動儲能成本持續下降和規模化應用,會同有關部門研究編制氫能產業發展規劃,開展可再生能源制氫示范,通過技術進步降低制氫成本。支持CCUS技術研發和示范項目建設,特別是在不同地質條件下實現二氧化碳全流程集成、大規模超臨界管道輸送、長期安全監測等技術應用示范,推動CCUS技術盡早實現大規模商業化應用,探索在資源和封存支撐條件好的地區開展BECCS示范。
感謝你們對國家能源工作的關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你們更多的支持和指導。
國家能源局
2021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