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氣反腐,是近年來的熱門話題。2021年,油氣領域腐敗問題依然層出不窮,反腐時刻處于高壓狀態。
2021年年初,中石化和中石油分別召開了“2021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會議”,以做警示。
時任中國石化黨組書記、董事長張玉卓表示,要釋放標本兼治綜合效應,抓住“不敢”這個前提強化震懾,抓住“不能”這個關鍵扎緊籠子,抓住“不想”這個根本筑牢堤壩,推動懲治震懾、制度約束、提高覺悟一體發力。
中國石油集團公司黨組書記、董事長戴厚良則提出要求,要完善監督體系,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注重遏制鞏固“不敢”,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注重預防深化“不能”,落實責任完善監督體系。注重效果抓好“不想”,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
盤點2021,油氣領域出現的腐敗案例仍不在少數。華夏能源網(www.hxny.com)特別總結了2021年油氣反腐十大反面教材,以儆效尤。
1、中國石化化工銷售公司華東分公司原黨委書記、副總經理 殷濟海
2021年2月4日,中石化集團紀檢監察組、上海市監委發布消息,對中國石化化工銷售有限公司華東分公司原黨委書記、副總經理殷濟海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殷濟海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目無黨紀國法,干擾巡視工作,不落實巡視整改要求;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消費卡及旅游活動安排;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安排子女在業務關聯單位工作并超標準領取薪酬,無償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錢款,違規經商辦企業;在境外參與賭博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殷濟海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中國石化黨組給予殷濟海開除黨籍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按規定取消其退休待遇;上海市監委將殷濟海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2、中國石化經濟技術研究院有限公司黨委書記 周新民
2021年3月16日,據中國石油化工集團有限公司紀檢監察組、山東省監察委員會消息:中國石化經濟技術研究院有限公司黨委書記周新民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國石油化工集團有限公司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和山東省泰安市監委監察調查。
3、中國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常務副總經理 陳慶勛
2021年3月26日,據中石油集團紀檢監察組、河北省監察委員會消息:中國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常務副總經理陳慶勛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中石油集團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和河北省唐山市監委監察調查。
4、中石油儲氣庫分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 宓龍彪
2021年4月9日,據中石油集團紀檢監察組、山西省紀委監委消息: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儲氣庫分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宓龍彪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石油集團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經國家監察委員會指定,山西省監察委員會對其立案監察調查。
5、中石化原黨組成員、副總經理 曹耀峰
2021年9月1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資委紀檢監察組、山東省監察委員會消息:中國石化集團原黨組成員、副總經理曹耀峰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資委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和山東省監察委員會監察調查。
6、國家管網集團西南管道公司常務副總經理、黨委委員 鄒永勝
2021年9月1日,據國家管網集團紀檢監察組、四川省紀委監委消息:國家管網集團西南管道公司常務副總經理、黨委委員鄒永勝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國家管網集團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四川省監委指定攀枝花市監委監察調查。
7、中石油浙江銷售分公司原總經理 李多
2021年10月2日,據河南省紀委監委消息:中國石油浙江銷售分公司原黨委書記、總經理李多涉嫌嚴重職務違法,目前正接受河南省監察委員會監察調查。
8、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原副總裁 凌霄
2021年10月3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原副總裁凌霄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目前中石油集團紀檢監察組正對其進行紀律審查,經國家監委指定管轄,四川省監委正對其進行監察調查。
9、中石化山東石油副總經理 趙順本
2021年11月12日,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趙順本案。
經審理查明,2003年至2018年,趙順本利用擔任中國石化山東石油總公司綜合業務處處長、副總經理,山東石油分公司副經理、副總經理,中國石化銷售山東石油分公司副總經理的職務便利,為相關單位或個人在油品及油品添加劑采購、油品串換、油品運輸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535.95892萬元。
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趙順本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構成受賄罪,應依法懲處。鑒于其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絕大部分犯罪事實,認罪悔罪,受賄贓款贓物已全部退繳、追繳,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依法對其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最終,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趙順本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百五十萬元,扣押在案的贓款贓物依法沒收,上繳國庫。
10、中石化集團原黨組成員、副總經理 張海潮
2021年11月30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資委紀檢監察組、浙江省紀委監委消息: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資委紀檢監察組對中石化集團原黨組成員、副總經理張海潮嚴重違紀問題立案審查;經國家監委、浙江省監委指定管轄,金華市監委對其監察調查。
經查,張海潮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國有企業管理人員,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與他人串供,轉移、隱匿證據,企圖掩蓋違紀違法事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多次收受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消費卡;組織觀念淡漠,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靠企吃企”,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屬、特定關系人經營活動提供幫助,縱容、默許特定關系人利用本人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謀取私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生活腐化墮落,搞權色交易。
張海潮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犯罪,數額特別巨大,應予嚴肅處理。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資委紀檢監察組研究,國資委黨委決定給予張海潮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浙江省金華市監委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時任中國石化黨組書記、董事長張玉卓表示,要釋放標本兼治綜合效應,抓住“不敢”這個前提強化震懾,抓住“不能”這個關鍵扎緊籠子,抓住“不想”這個根本筑牢堤壩,推動懲治震懾、制度約束、提高覺悟一體發力。
中國石油集團公司黨組書記、董事長戴厚良則提出要求,要完善監督體系,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注重遏制鞏固“不敢”,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注重預防深化“不能”,落實責任完善監督體系。注重效果抓好“不想”,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
盤點2021,油氣領域出現的腐敗案例仍不在少數。華夏能源網(www.hxny.com)特別總結了2021年油氣反腐十大反面教材,以儆效尤。
1、中國石化化工銷售公司華東分公司原黨委書記、副總經理 殷濟海
2021年2月4日,中石化集團紀檢監察組、上海市監委發布消息,對中國石化化工銷售有限公司華東分公司原黨委書記、副總經理殷濟海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殷濟海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目無黨紀國法,干擾巡視工作,不落實巡視整改要求;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消費卡及旅游活動安排;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安排子女在業務關聯單位工作并超標準領取薪酬,無償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錢款,違規經商辦企業;在境外參與賭博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殷濟海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中國石化黨組給予殷濟海開除黨籍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按規定取消其退休待遇;上海市監委將殷濟海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2、中國石化經濟技術研究院有限公司黨委書記 周新民
2021年3月16日,據中國石油化工集團有限公司紀檢監察組、山東省監察委員會消息:中國石化經濟技術研究院有限公司黨委書記周新民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國石油化工集團有限公司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和山東省泰安市監委監察調查。
3、中國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常務副總經理 陳慶勛
2021年3月26日,據中石油集團紀檢監察組、河北省監察委員會消息:中國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常務副總經理陳慶勛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中石油集團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和河北省唐山市監委監察調查。
4、中石油儲氣庫分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 宓龍彪
2021年4月9日,據中石油集團紀檢監察組、山西省紀委監委消息: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儲氣庫分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宓龍彪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石油集團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經國家監察委員會指定,山西省監察委員會對其立案監察調查。
5、中石化原黨組成員、副總經理 曹耀峰
2021年9月1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資委紀檢監察組、山東省監察委員會消息:中國石化集團原黨組成員、副總經理曹耀峰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資委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和山東省監察委員會監察調查。
6、國家管網集團西南管道公司常務副總經理、黨委委員 鄒永勝
2021年9月1日,據國家管網集團紀檢監察組、四川省紀委監委消息:國家管網集團西南管道公司常務副總經理、黨委委員鄒永勝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國家管網集團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四川省監委指定攀枝花市監委監察調查。
7、中石油浙江銷售分公司原總經理 李多
2021年10月2日,據河南省紀委監委消息:中國石油浙江銷售分公司原黨委書記、總經理李多涉嫌嚴重職務違法,目前正接受河南省監察委員會監察調查。
8、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原副總裁 凌霄
2021年10月3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原副總裁凌霄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目前中石油集團紀檢監察組正對其進行紀律審查,經國家監委指定管轄,四川省監委正對其進行監察調查。
9、中石化山東石油副總經理 趙順本
2021年11月12日,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趙順本案。
經審理查明,2003年至2018年,趙順本利用擔任中國石化山東石油總公司綜合業務處處長、副總經理,山東石油分公司副經理、副總經理,中國石化銷售山東石油分公司副總經理的職務便利,為相關單位或個人在油品及油品添加劑采購、油品串換、油品運輸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535.95892萬元。
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趙順本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構成受賄罪,應依法懲處。鑒于其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絕大部分犯罪事實,認罪悔罪,受賄贓款贓物已全部退繳、追繳,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依法對其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最終,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趙順本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百五十萬元,扣押在案的贓款贓物依法沒收,上繳國庫。
10、中石化集團原黨組成員、副總經理 張海潮
2021年11月30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資委紀檢監察組、浙江省紀委監委消息: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資委紀檢監察組對中石化集團原黨組成員、副總經理張海潮嚴重違紀問題立案審查;經國家監委、浙江省監委指定管轄,金華市監委對其監察調查。
經查,張海潮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國有企業管理人員,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與他人串供,轉移、隱匿證據,企圖掩蓋違紀違法事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多次收受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消費卡;組織觀念淡漠,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靠企吃企”,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屬、特定關系人經營活動提供幫助,縱容、默許特定關系人利用本人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謀取私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生活腐化墮落,搞權色交易。
張海潮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犯罪,數額特別巨大,應予嚴肅處理。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資委紀檢監察組研究,國資委黨委決定給予張海潮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浙江省金華市監委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