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實現電力清潔、高效、安全、可持續發展是中發9號文件的“初心”和電改追求的目標。兩年多來,伴隨電改的實質性進展,電力工業發展新舊機制矛盾尖銳化,為更好按照“目標導向”深化改革、理順體制機制確立了“標靶”。具體表現在四個方面:
一是需求側抗衡勢力騰空出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真正起步。改革兩年多來,電力用戶成批準入、售電公司上萬家成立、兩千多家準入市場。計劃體制下沿襲的“政府根據發電成本變化和發電企業訴求調整上網電價,電網公司“轉手”順導價格,用戶被動埋單”的模式,一去不返。發輸配各環節作為電力用戶的供給端,在上游煤炭擠壓與下游需求側的抗衡中,如何轉型升級、提質增效,首次認真地擺在了傳統電力企業面前。在一般商品市場里,生產、物流企業的“作難”、民營企業的甘苦等,電力國企初嘗。
二是增量配電業務試點艱難發端,電網企業慣性思維猶存。比較競爭,是破解自然壟斷環節服務差、成本高、投資任性等痼疾的有效工具。無論電網企業的心態多么復雜,但“狼真的來了”。伴隨著第一批106家、第二批89家、第三批覆蓋地級市的“排浪式”、“壓茬式”增量配電業務試點推進,“獨家辦(配)電”的局面被撕開了口子。盡管有聲音厲聲質問“小壟斷與大壟斷有區別嗎?”“社會資本的小企業能保障電網服務安全,會承擔社會責任嗎?”但地方政府信心滿滿,社會資本志在必得,當然其背后是比較競爭、有效監管的理論支撐,以及新時代賦予的企業創新要求與創新能力。
三是電力交易機構開局良好,“復雜、神秘”的調度規則成為“窗戶紙”。政府有關部門喊了一年的交易機構“股份制改造”,三大電網企業誰也沒當回事,但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畢竟形式上是獨立的企業法人,“在其位,謀其政”,對內管理體系不斷完善,對外依規組織交易漸成常態。然而,諸如“這筆交易為什么因安全校核而取消?”“這個月的成交結果卡在調度機構為啥遲遲不發布?”的疑問,使得交易機構與調度機構的業務有效銜接成為熱議話題。面對存疑,部分調度機構更加迫切、主動地思考如何將習慣多年的“潛規則”變為“明制度”。
四是現代市場監管應運“再”生,舊有管理體系仍在“縫縫補補”。新的市場體系需要多層、多維的辦法予以規制,一百條的《電力中長期交易基本規則》正向引領,監管辦法、信用制度不斷跟進,電監會時代的多個“主席令”重新成為重要參考。與此同時,運用多年、十分嫻熟的電力計劃管理,受到市場嚴峻挑戰。交易規模可以安排,“供需比”可以調節,但在變幻莫測、暗流涌動的市場中,交易結果不一定讓領導滿意;干什么都需要“開會定一下”的情況正在發生改變。
電力新舊機制對壘格局初步形成,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自上而下”與“自下而上”互動的結果,是社會各界努力的結果。矛盾凸顯,本身就是階段性成效。新體制帶來開放、競爭、創新、公平,對應的舊體制弊端越發顯性化。但改革是利益調整,觸動利益比觸及靈魂還難。面對更加嚴峻的挑戰,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安排2018年的電力體制改革工作,需要四個更加注重:
一是更加注重統一思想認識。在中央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引下,學習中發9號文件精神,力破各類形式主義,避免各自為政、各取所需、各行其是,仍然是各部門、各企業、各地方要補的一課。學習應注重層層落實、不折不扣。
二是更加注重因勢利導、務實推動。所有省份的市場都應允許售電公司進入市場,落實“放開兩頭”要求;進一步擴圍增量配電改革試點,重視社會資本參與的重大意義,明確配電價格,助力“管住中間”;改造電力交易機構,建立健全市場管理委員會,推動市場結構的科學化。要調動所有的積極力量,鞏固電力中長期交易成果,推動現貨市場及輔助服務市場加快建設,民主之上要有集中。交易與調度的程序銜接,增量配網、微電網與大電網的規劃、運行、結算關系,要盡快有說法。
三是更加注重協調指導的方式方法。相關部門應該多深入基層,多調查研究,既聽取發電和電網的意見,也聽取地方同志的建議,更聽取配售電企業、電力用戶及社會各界的呼吁,在此基礎上加快市場體系的規章制度擬定,搭建“四梁八柱”。以推動高質量電力工業發展為目標,出臺改革進展評估的科學指標體系,實施改革評估,以評促建。
四是更加注重監管體系的建立健全。現代監管不同于傳統管理,“放管服”后更加注重監管體系的構建,理清中央與地方、部門各司局的監管邊界,特別是注重用反壟斷、行政處罰、公開曝光、信用懲戒等手段,為市場營造良好環境。對增量配電改革和電力現貨交易等,要實行包容式監管,鼓勵創新、寬容創新,不能削足適履,讓新事物適應舊規則。
電力是國民經濟的基礎性產業,中國經濟發展新常態迫切需要通過電力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低實體經濟成本,釋放改革紅利;迫切需要通過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在“破”、“立”、“降”上下功夫,提升電力運行質量。新舊體制已成對壘之勢,迎難而進,電力工業將迎來新生;“四平八穩”地改良,改革沒前途,高質量經濟社會發展也等不及。
(作者系華北電力大學教授、中國能源政策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