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9號)及配套文件有關要求,加強電力市場行為監管,維護電力市場交易秩序,促進和規范跨省跨區電力市場化交易,從去年下半年開始,國家能源局組織開展了對國家電網有限公司、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總部層級以及北京電力交易中心、廣州電力交易中心的專項監管。此次監管重點圍繞跨省跨區電能交易組織和執行、輸電通道調度運行和清潔能源消納、市場運營機構履行主體責任、電能交易合同簽訂和調整、電費結算、市場交易信息披露和報送等6個方面工作。
專項監管發現,四家單位在交易組織、執行、結算等環節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問題,主要體現在跨省跨區送受雙方直接交易市場化程度較低、電力交易組織不合理、執行國家電價政策不嚴格、交易調度各環節管控不規范、電力資源優化配置不充分、合同和協議管理不嚴格、信息披露和報送不及時、履行市場運營機構職責不到位等。
近日,國家能源局就專項監管發現的問題向四家單位進行了通報,要求對照監管問題清單,逐項整改,并于年底前向國家能源局書面報告整改情況。國家能源局將根據各單位的整改情況,適時組織開展“回頭看”,同時還將圍繞市場主體反映集中的重點問題,持續加強對有關單位的監管督導,切實維護市場主體合法權益,有效規范電力交易調度和市場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