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甘肅發改委印發關于部分燃煤機組超低排放電價有關問題的通知。
甘肅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部分燃煤機組超低排放電價有關問題的通知
省電力公司,甘肅電投金昌發電有限責任公司、靖煤集團白銀熱電有限公司、甘肅電投張掖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甘肅電投武威熱電有限公司、華能平涼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國家能源局關于試行燃煤電廠超低排放電價支持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2835號)規定,現就省內部分燃煤發電機組超低排放電價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對超低排放實行電價支持政策。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政策規定和要求,依據甘肅省環境保護廳《關于燃煤發電企業超低排放改造通過環保竣工驗收確認工作的函》(甘環大氣便函〔2017〕11號)、《關于靖煤集團白銀熱電有限公司1號機組超低排放改造項目環保竣工驗收意見的函》(甘環函〔2017〕577號)、《關于華能平涼發電有限責任公司二期6號機組超低排放改造項目環保驗收意見的函》(甘環函〔2017〕545號)驗收意見,甘肅電投金昌發電有限責任公司一廠1號機組自2017年12月9日起、2號機組自2017年11月5日起,甘肅電投金昌發電有限責任公司二廠1號機組自2017年11月10日起、2號機組自2017年11月25日起,靖煤集團白銀熱電有限公司1號機組自2017年11月11日起,甘肅電投張掖發電有限責任公司1號機組自2017年12月3日起,華能平涼發電有限責任公司二期6號機組自2017年10月24日起,對其執行標桿上網電價部分的上網電量每千瓦時加價1分錢(含稅)。
甘肅電投武威熱電有限責任公司1號機自11月1日起、2號機組自12月16日起,對其執行標桿上網電價部分的上網電量每千瓦時加價0.5分錢(含稅)。
二、嚴格執行事后兌付。超低排放電價實行事后兌付、季度結算,具體按《國家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國家能源局關于試行燃煤電廠超低排放電價支持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2835號)規定執行。
請省電力公司及時做好電費結算工作。
甘肅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