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改委出臺了《區域電網輸電價格定價辦法(試行)》《跨省跨區專項工程輸電價格定價辦法(試行)》和《關于制定地方電網和增量配電網配電價格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兩辦法一意見”),標志著我國建立了覆蓋跨省跨區輸電工程、區域電網、省級電網、地方電網、增量配電網的全環節輸配電價格監管制度框架。分析人士認為,此舉將有利于促進全國統一電力市場建設、清潔能源在更大范圍內消納以及東、西部電網均衡發展,同時將促進地方電網和增量配電網健康發展。
實現新一輪電改“管住中間”
據了解,電價廣義上分為上網電價、輸配電價、銷售電價。上網電價是發電企業售電給電網企業的價格,銷售電價則是電網企業售電給用電企業和個人用戶的價格,輸配電價相當于電的運費,即中間渠道。輸配電價體系包括省級電網輸配電價、區域電網輸電價格、跨省跨區專項工程輸電價格以及地方電網和增量配電網配電價格。其中,區域電網是指跨省共用網絡,是省級電網的向上延伸;跨省跨區專項工程主要服務于遠距離大容量輸電,是共用網絡的必要補充;地方電網和增量配電網是指省內配電網,是省級電網的向下延伸。
輸配電價改革是本輪電力體制改革的關鍵內容,被形象地稱為“管住中間、放開兩頭”。截至2017年底,我國輸配電價改革已實現省級電網全覆蓋,因此“兩辦法一意見”的出臺,標志著國家將完成對輸配電價領域的全面監管,實現本輪電改“管住中間”,即以后只要向電網交了“過路費”,發電企業和用電企業就可以實現直接交易。
“電改9號文的核心是機制建設,價格是核心,如果價格不在市場中體現作用,就體現不出真正的供需關系。”國家電網公司相關人士向記者表示。
促多方共贏 釋改革紅利
具體而言,區域電網承擔雙重功能,既保障省級電網安全運行,又提供輸電服務。“兩辦法一意見”規定,區域電網輸電價格,在按“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核準準許收入后,按兩部制電價形式確定。其中,電量電費反映區域電網提供輸電服務的成本,原則上按區域電網輸電線路實際平均負荷占其提供安全服務的最大輸電容量測算;容量電費反映區域電網為省級電網提供事故備用等安全服務的成本,主要考慮提供事故緊急支援能力和對各省級電網峰荷貢獻等因素,在區域內各省級電網之間分攤。
專項輸電工程提供跨省跨區專用輸電和聯網服務,服務于國家重大能源戰略,如“西電東送”“疆電外送”,國家按項目逐項核準。“兩辦法一意見”規定,專項工程初始輸電價格根據經營期電價法核定。輸電價格核定后,定期開展成本監審,根據成本監審情況,建立定期評估調整機制。專項工程輸電價格形式按功能確定,執行單一制電價。以聯網功能為主的專項輸電工程按單一容量電價核定,以輸電功能為主的專項工程按單一電量電價核定。
由于區域電網、專項輸電工程多承擔將我國西部、北部豐富的水電、風電、光電等清潔能源輸送到中東部負荷中心,因此其價格核定將有利于理順、暢通供需雙方間的交易,發揮市場作用,推動這些地區的清潔能源外送,在更大范圍消納,正如國家發改委價格司電價處處長侯守禮所說的那樣:“電網企業只收取合理的過網費,更大限度促進發電企業和電力用戶直接交易。”
上述國網人士也進一步解釋:“沒有市場化改革前,電價是固定的,省間送電是不允許調整電廠電價的,因此像華東等水電消納省為了落實國家能源戰略,是無條件消納,但水電落地價格比火電價格都高,增加了購電省的成本。通過市場化改革、多方協調,水電企業等自愿在交易平臺上報價、競價,使得購電成本降低,消納了富余電量,實現共贏。”
保障增量配電改革穩步推進
地方電網和增量配電網是省級電網的向下延伸,是供電的“最后一公里”。目前,我國陜西、廣西、云南等省(區、市)約有10余個地方電網。同時,為進一步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投資增量配電業務,國家已批復了兩批共195個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項目,第三批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項目已完成上報,今年上半年將實現地級以上城市全覆蓋。
“兩辦法一意見”指出,增量配電網和地方電網、省級電網具有平等的市場地位,公平參與市場競爭,省級電網應向地方電網和增量配電網無歧視開放電網,配電網企業應按照相同的原則和標準承擔政策性補貼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根據中央和地方定價目錄,地方電網和增量配電網配電價格的定價權限在省級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由于地方電網和增量配電網情況復雜,為更好地指導地方價格主管部門開展工作,“兩辦法一意見”明確,配電網配電價格可以選擇招標定價法、準許收入法、最高限價法、標尺競爭法等方法中的一種或幾種方法確定。
此外,由于配電網處于省級輸電網與用戶的中間,“兩辦法一意見”還明確了省級電網與配電網的結算價格、電力用戶與配電網的結算價格。和省級電網輸配電價一樣,配電價格同樣有調整機制,明確政府定價形成配電價格的監管周期由省級價格主管部門確定,原則上定為三年,與省級電網輸配電價保持銜接;市場競爭形成配電價格的有效期限,以配電項目合同的約定期限為準。
編后
改革就是啃“硬骨頭”。新一輪電改的總體思路是“管住中間、放開兩頭”,因此作為“管住中間”關鍵措施的輸配電價改革,可謂是整個電改“硬骨頭”中最堅硬的部分,其目的是打破電網壟斷,將過去電網環節收益由購售電價差變為“成本加收益”的過網費,以此推動電力價格市場化。因此,建立全環節輸配電價格監管制度框架,只是開始攻堅、是基礎,如剛出臺的區域電網、跨省跨區專項工程輸電價格定價辦法還只是試行,其執行過程中將面臨各種困難,仍需調整完善。
輸配電價改革是一項系統工程,需多項配套工作協調推進,尤其在經濟下行壓力下,既要貫徹落實電改要求,還要結合經濟發展的緊迫形勢,回應各個利益相關方的訴求等,這些是進一步推動電改應考慮的現實問題。解決了這些問題,才能真正“管住中間”,實現李克強總理要求的“大力推動降電價”,釋放改革紅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