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實現我國提出的2020年、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分別達到15%、20%的目標,保障電力安全供應和民生用熱需求,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印發《關于提升電力系統調節能力的指導意見》。意見強調,推進各類靈活調節電源建設,到2020年,抽水蓄能電站裝機規模達到4000萬千瓦。
指導意見提出加快推進電源側調節能力提升,包括實施火電靈活性提升工程、推進各類靈活調節電源建設、推動新型儲能技術發展及應用;科學優化電網建設,加強電源與電網協調發展、加強電網建設、增強受端電網適應性;此外,提高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智能化水平;提高電網調度智能水平;提高跨區通道輸送新能源比重;鼓勵社會資本參與電力系統調節能力提升工程;加快推進電力市場建設等等。
指導意見強調推進各類靈活調節電源建設。加快已審批的選點規劃推薦的抽水蓄能電站建設,適時開展新一輪選點規劃,加快推進西南地區龍頭水庫電站建設。“十三五”期間,開工建設6000萬千瓦抽水蓄能電站和金沙江中游龍頭水庫電站。到2020年,抽水蓄能電站裝機規模達到4000萬千瓦(其中“三北”地區1140萬千瓦),有效提升電力系統調節能力。
在氣源有保障、調峰需求突出的地區發展一定規模的燃氣機組進行啟停調峰,“十三五”期間,新增調峰氣電規模500萬千瓦,提升電力系統調節能力500萬千瓦。
積極支持太陽能熱發電,推動產業化發展和規模化應用,“十三五”期間,太陽能熱發電裝機力爭達到500萬千瓦,提升電力系統調節能力400萬千瓦。
指導意見提出加強電網建設。加強新能源開發重點地區電網建設,解決送出受限問題。落實《電力發展“十三五”規劃》確定的重點輸電通道,“十三五”期間,跨省跨區通道新增19條,新增輸電能力1.3億千瓦,消納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約7000萬千瓦。進一步完善區域輸電網主網架,促進各電壓等級電網協調發展。
開展配電網建設改造,推動智能電網建設,滿足分布式電源接入需要,全面構建現代配電系統。按照差異化需求,提高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提高高壓配電網“N-1”通過率,加強中壓配電網線路聯絡率,提升配電自動化覆蓋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