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要求,四川省行政區域內建設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應由省政府發布《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范圍內禁止新增建設項目和遷入人口通告》(以下簡稱《停建通告》)。上述《管理辦法》規定了《停建通告》發布條件、申報程序、有效期等內容。
哪些工程需發布《停建公告》?四川明確,申請發布《停建通告》的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應符合全省水利、能源發展規劃以及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工程占地區、水庫淹沒影響區范圍已經確定,工程建設征地實物調查細則及工作方案已經完成意見征求。
《停建公告》如何申報?首先由項目法人或項目主管部門向工程建設征地所涉及的縣級政府提出書面申請,經逐級審核后上報省政府;然后由相關單位完成《停建通告》報件清核工作,最后形成辦理意見報省政府批準。
《管理辦法》規定,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停建通告》有效期應包括工程項目建設征地移民規劃期和實施期。《停建通告》有效期內,應完成移民安置規劃報告審核,以及移民安置等工作。
四川明確,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停建通告》發布后,應該在建設征地區張榜公告。停建期間,項目法人或項目主管部門應維護好停建范圍內既有的基礎設施和公益設施,保障停建范圍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生產、生活不受影響;有效期內,禁止在停建范圍內新增建設項目,確需建設的項目,應報省政府批準。
《管理辦法》自印發之日(2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