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隨著新舊動能加快轉換,將產生巨大的綠色金融需求。根據中國環境與發展國際合作委員會課題組估算,從 2015年到2030年,中國綠色融資需求為40萬億元到120萬億元。
發展綠色金融同樣是江蘇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提高發展質量和效益的內在需求,是綠色金融體系建設的助推器,也是綠色金融產業發展的催化劑。基于此,全國人大代表、人民銀行南京分行行長郭新明建議我省申請成為第二批國家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
去年6月,國務院批復同意在浙江、江西、廣東、貴州、新疆五省區的部分地區開展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點。郭新明建議,適時擴大綠色金融改革試點范圍。“在第一批綠色金融改革試點的基礎上,將江蘇等更多的地區納入試點范圍。”他認為,這樣能夠充分調動地方政府、金融機構等市場主體積極參與綠色金融體系構建,支持其在綠色金融政策執行、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的創新、綠色金融成功經驗的推廣運用等方面發揮更大的作用,實現“自下而上”與“自上而下”的有機銜接和合力。
此外,他建議,建立健全綠色金融標準化工作機制,對現有綠色金融標準進行整合,并由相關部委聯合發布通用的綠色項目或綠色產業目錄,明確綠色金融支持的重點領域,為各類綠色金融產品提供統一標準;完善綠色金融信息披露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