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浪環境:關于簽訂重大合同的公告 公告編號:2018-111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近日,無錫雪浪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與成都市興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興蓉再生”)簽訂了《成都萬興發電廠(二期)煙氣凈化系統設備采購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合同金額1.76億元。公司在被公示為該項目的中標候選人及收到《中標通知書》時均進行了公告,詳見公司于2018年11月27日和2018年12月5日分別在創業板指定信息披露網站巨潮資訊網披露的《關于中標候選人公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司公告編號:2018-102)和《關于收到<中標通知書>的公告》(公司公告編號:2018-104)。現將本次簽訂合同的具體內容公告如下:
一、合同風險提示
1、合同的生效條件:本合同在公司提交了合格的履約擔保,并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2、合同的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全部項目設備供貨和服務完成后并經驗收合格,以及質量保證期滿后失效。
3、合同的重大風險及不確定性:
(1)本合同貨款回收分階段按比例執行,存在貨款回收較慢的風險;同時,若公司不能按時完成交貨或安裝調試,亦需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對此,公司將加強項目管理,保質保量完成項目合同規定的義務,同時注重加強應收賬款的回收。
(2)合同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響造成的風險。
二、合同簽署概況
公司于2018年12月13日與興蓉再生簽訂了《成都萬興發電廠(二期)煙氣凈化系統設備采購合同》,合同總價為人民幣17,608.5萬元。
三、合同當事人介紹
1、交易對方基本情況
公司名稱:成都市興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6月30日
住所:成都市青羊區金家壩街7號
注冊資本:62,696萬元人民幣
法定代表人:錢亮
經營范圍:垃圾滲濾液處理、垃圾焚燒發電、環保項目的投資(不得從事非法集資、吸收公眾資金等金融活動)、建設、運營管理、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水務、環保設備及物資的銷售和維修;高新技術項目的開發;市政基礎設施維護檢修;工程咨詢;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公司與交易對方不存在關聯關系。
2、交易對方最近三個會計年度與公司發生的業務往來情況2015年,公司與興蓉再生簽訂的銷售合同總額為11,487萬元,占當年新簽銷售合同總額的11.72%。2017年,公司與興蓉再生之全資子公司成都市興蓉萬興環保發電有限公司簽訂了銷售合同,合同總額為9.1萬元,占當年新簽銷售合同總額的0.01%。
3、交易對方的履約能力分析
成都市興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為上市公司成都市興蓉環境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000598)的全資子公司,具有較強的經濟實力,信譽良好,履約能力較強。
四、合同的主要內容
1、合同的簽約雙方
買方:成都市興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無錫雪浪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2、合同價格
合同總價為人民幣(大寫):壹億柒仟陸佰零捌萬伍仟元整(¥176,085,000.00)。
3、付款方式
1、設備預付款:合同生效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約擔保及開具的合同總價20%的收款收據后30個日歷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工程總價的20%;
2、提資付款:
2.1乙方按要求提供滿足土建設計要求的合格資料并提交合同總價5%的收款收據后30個日歷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工程總價的5%;
2.2 乙方按要求及時提供完滿足本合同供貨范圍內設計要求的合格資料并提交合同總價5%的收款收據后30個日歷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工程總價的5%;
2.3 設備運抵現場開箱驗收合格,乙方開具相應設備合同價格75%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后30個日歷天內,甲方支付相應設備價格的45%,支付次數不超過3次;
2.4 所有設備安裝調試完成且通過72+24小時試運行合格后,乙方開具合同價格10%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后30個日歷天內,甲方支付合同價格的10%且一次性退還乙方的履約擔保;
2.5性能測試合格后,乙方開具合同總價5%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后30個日歷天內,甲方支付合同總價的5%;
2.6項目通過環保驗收后,乙方開具合同總價10%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后30個日歷天內,甲方支付合同總價的7%(質量保證金以銀行保函或保證保險方式提交的,則支付合同總價的10%);
2.7余款3%作為質量保證金,質保期結束后一次性付清。
質保期為24個月,從機組72+24小時試運行合格且消除缺陷后開始計算。
2.9履約擔保
履約擔保采用現金或銀行保函或保證保險的形式,履約擔保金額為合同總價的10%,現金擔保必須通過乙方的帳戶以銀行轉帳方式繳納。
2.10履約保函有效期
履約保函到期前一個月,還未完成相應工作,乙方承諾無條件另開一個履約保函以延長保證期。
4、違約責任
合同條款中已對雙方權利和義務、違約責任和賠償、爭議的解決方式等方面作出了明確的規定。
5、供貨周期
供貨周期為250日歷天,在2019年8月1日前到貨,具體交貨期以甲方通知為準。
五、合同履行對公司的影響
該合同的總價為17,608.5萬元,占2017年度經審計營業收入81,803.54萬元的21.53%。若合同能順利實施,將對公司經營業績產生積極影響,進一步提高公司的市場影響力,提升公司品牌形象,且不影響公司經營的獨立性。
六、合同的審議程序
本合同屬于公司的日常經營合同,公司依據內部管理制度和相關規則的規定履行了相應的審批程序,無需提交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
七、其他相關說明
1、公司將嚴格按照《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等有關規定,對合同的進展情況進行及時披露。
2、備查文件
《成都萬興環保發電廠(二期)煙氣凈化系統設備采購合同》
特此公告。
無錫雪浪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