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計劃指出,各地要將公共充電樁建設納入城市基礎設施規劃建設范圍,加大用地、資金等支持力度,在物流園區、工業園區、大型商業購物中心、農貿批發市場等貨流密集區域,集中規劃建設專用充電站和快速充電樁。結合城市配送需求,制定新能源城市配送車輛便利通行政策,改善車輛通行條件。在有條件的地區建立新能源城市配送車輛運營補貼機制,降低使用成本。在重點物流園區、鐵路物流中心、機場、港口等推廣使用電動化、清潔化作業車輛。
此外,行動計劃提出,要推進城市綠色貨運配送示范工程,引導特大城市群和區域中心城市規劃建設綠色貨運配送網絡,完善干支銜接型物流園區(貨運樞紐)和城市配送網絡節點及配送車輛停靠裝卸配套設施建設。鼓勵郵政快遞企業、城市配送企業創新統一配送、集中配送、共同配送、夜間配送等集約化運輸組織模式。到2020年,在全國建成100個左右的城市綠色貨運配送示范項目。加大對示范項目物流園區(貨運樞紐)建設、新能源車輛推廣應用、綠色物流智慧服務平臺建設等支持力度。
實際上,推廣新能源配送車輛此前已多次提及。日前發布的《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中提到,確保2020年城市建成區公交、環衛、郵政、出租、通勤、輕型物流配送車輛中新能源和達到國六排放標準清潔能源汽車的比例達到80%。去年交通部等三部委也曾發布《關于組織開展城市綠色貨運配送示范工程的通知》指出,通過示范,力爭在示范城市建成“集約、高效、綠色、智能”的城市貨運配送服務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