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蘇泰州印發《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意見稿提出,要優化調整能源資源結構。
嚴格控制能源和煤炭消費總量,提高電煤使用比重,削減非電工業行業用煤總量,減少直接燃燒、煉焦用煤及化工原料用煤。到2020年,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1580.6萬噸標準煤以內,電煤比重達65%以上。
此外,意見稿還明確,2018年要完成“散亂污”摸底排查工作,2019年完成綜合整治。淘汰35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35至65蒸噸/小時燃煤鍋爐全部達到特別排放限值要求,65蒸噸/小時及以上燃煤鍋爐全部實現超低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