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發展局將是一個隸屬于部長內閣的國家行政機構,負責制定和實施有關核能開發和利用的國家政策和戰略決策。
該局內部將設立科技專家委員會,其成員包括來自下述機構的代表和國際核能發展專家:總統領導的安全委員會、緊急情況部、生態和環保國家委員會、科學院、衛生部以及相關部委。
根據新法令,烏將在2018年年底之前制訂“關于和平利用原子能”的法律草案,并在2019年6月之前制訂2019—2029年核能發展構想草案,在2019年11月之前確定核能發展投資項目組合,并制訂2019—2029年核能發展國家計劃草案。
烏已于2017年12月與俄羅斯簽署核能合作政府間協定。目前已組建兩個工作組,一個涉及在烏的核電廠建設,另一個涉及烏的科技發展。
烏7月14日表示,已與俄達成協議,未來將在烏合作建設核電廠,以降低烏對天然氣和煤炭的依賴。烏目前的年電力需求為約69 TWh,其中85%來自天然氣和煤炭,其余來自水電。
烏計劃在2028年之前投運首臺核電機組,并已為此選擇10個候選廠址。但俄羅斯國家原子能集團公司(Rosatom)總裁阿列克謝·利哈喬夫5月表示,烏計劃在納沃伊州建設首座核電廠。俄原集團建議在該電廠建設2臺VVER-1200機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