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省長沈曉明表示,“4·13”重要講話和中央12號文件賦予了海南新的歷史使命。海南有信心在中央的堅強領導下和國家部委的大力支持下完成好這一使命。習近平總書記“4·13”重要講話和中央12號文件明確提出支持海南建設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并要求加快推廣新能源汽車和節能環保汽車。
此前,交通運輸部印發的《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指導意見〉的實施方案》也明確要求,海南要積極推進交通樞紐小微型汽車租賃服務及停車設施建設,鼓勵旅游景點發展汽車分時租賃和互聯網租賃自行車。加快新能源汽車和節能環保汽車推廣應用,積極引導新能源汽車用于出租汽車和小微型汽車租賃服務,確保到2019年年底新增及更換的公交車中新能源公交車比重達到80%。
為配合新能源汽車和節能環保汽車推廣,海南省計劃逐步停止銷售燃油汽車,宣布自2018年5月16日起實施限牌政策。在今年早些時候的博鰲亞洲論壇上,沈曉明曾表示,海南省計劃于2030年前實現全島普及新能源汽車。
按照海南省“十三五”新能源汽車推廣目標,到2020年底,海南省累計推廣新能源汽車3萬輛以上,建設充電樁2.8萬個以上。截至2017年底,海南省新能源汽車保有量超過1.5萬輛,累計建成分散式充電樁2881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