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初,商務部正式批準同意在浙江自貿試驗區開展保稅燃料油混兌調和加工貿易業務。
政策的主要內容包括,支持注冊在浙江自貿區內的企業以物理混兌調和方式開展保稅燃料油混兌調和加工貿易業務,支持在舟山由浙江自貿區管委會指定的符合監管條件的場所內,允許以加工貿易方式進口部分原料,進行物理混兌調和后出口燃料油。
該項政策突破了原國家規定的加工貿易項下的禁止類目錄限制,對于一些混兌的重要原料單獨從禁止類目錄中移出;突破了混兌必須在自貿區范圍內的限制,明確可以由自貿區管委會指定在符合監管條件的庫區內進行混兌;突破了混兌后的產品只能用于船加油的限制,在符合一定的條件下,產品可以批發出口。
如果浙江自貿區開展保稅燃料油混兌調和加工貿易業務,有專家預計,屆時浙江自貿區保稅燃料油價格基本可以和新加坡價格持平,這也為我國進一步做大東北亞保稅燃料油調和中心、加注中心和調撥中心提供了可能,同時也提升舟山國際保稅油加注市場競爭力。
自2017年舟山自貿區正式獲批以來,國家政策紅利不斷,保稅油市場迎來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同時這也為有實力的企業提供更多發展機會。我們也希望浙江自貿區能盡快生產加工出合格的保稅燃料油,在填補保稅船用燃料油市場空白基礎上,順勢打造東北亞地區的價格洼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