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能發電商協會(SPDA)已經要求對正在進行的項目完全免除太陽能設備的保障稅,稱此舉可能會損害價值10萬盧比的投資并殺死數千個工作崗位。
此前,貿易救濟總局(DGTR)在其最近的報告中建議對印度進口太陽能電池/組件征收兩年的保障稅。
這項稅率在第一年為25%從價,第二年上半年為20%從價,隨后為15%從價稅。
但是,到目前為止還沒有實施保障稅。
今年1月初,保障總司(DGS)曾建議對進口太陽能設備征收70%的保障稅。
SPDA一直在懇求將太陽能設備置于提議的保障責任范圍之外,特別是對于正在進行的項目。
SPDA在2018年7月18日給也是保障常設委員會主席的商務部長的一封信中寫道,“這些關于保障措施的建議可能會危及向消費者提供低成本能源,使投資超過1個盧比盧比十萬不可行,
責任還可以殺死數千名來自太陽能發電,包括制造業的下游活動創建工作,它補充說。
SPDA向董事會請求保護正在進行的太陽能項目(無論在哪里出價),完全免除征收任何保障責任。
根據SPDA,大約27,000兆瓦項目涉及超過10萬盧比的投資的可行性受到威脅,因為這些項目的成本將額外負擔20%,目前有關于保障的建議。
因此,根據SPDA,整個太陽能任務將失去其危及數千個工作崗位的目標,許多相互依存的微型和中小型企業為這一部門提供服務和服務,并最終將這些項目轉變為NPA(不良貸款)。
印度制定了一個雄心勃勃的目標,即到2022年產生100吉瓦的太陽能。政府計劃在2020年3月之前拍賣60吉格太陽能項目,以實現目標。
SPDA指出,在最終調查結果中,DGTR還強調“由于對所考慮的產品(太陽能設備)的保障稅,將對太陽能開發商和最終消費者產生影響。”
該機構表示,在現階段,他們提交的意見并不涉及責任的適當性或其數量,而是他們希望提請注意在競爭性招標過程中發現的關稅分配的正在進行的項目中對這項義務的適用性或處理權。
2018年4月,新的和可再生能源已就太陽能項目的競爭性招標指南中的“法律變更”條款作出了澄清,并在該條款中增加了職責和口號。
該機構指出,“即使修訂后的招標規范被解釋為允許傳遞,但在監管過程中仍然需要對其進行測試和確定。該過程不確定且耗時,并且不提供任何保證。對開發商的寬慰。“
SPDA還表示,分銷公司(discoms)很可能不會承擔增加關稅的負擔,并且肯定會反對法庭和法院的任何此類傳遞。
此外,它表示,由于保障稅,一旦關稅增加超過每千瓦時3盧比,這些災難就不會購買太陽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