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尼斯政府已啟動國際招標,以建設五座使用光伏技術的新工廠,這是該國決定開發可再生能源的一部分。
這些項目將在建立自主經營(BOO)模式下開發。它們包括Tatouine省的200兆瓦太陽能發電廠,Kaiouran省和Gafsca省的兩個100兆瓦光伏電站,以及西迪布濟德和托澤爾省兩個50兆瓦太陽能發電場。
招標項目的啟動是在70兆瓦太陽能投標項目關閉一周后的一個星期內完成的,該計劃是在北非國家增加1吉瓦可再生能源容量(包括另外500兆瓦風電)的計劃的一部分。
突尼斯的可再生能源戰略目標是到2030年前部署約4.7吉瓦的清潔能源。其戰略目標是加強國家化石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資源。它計劃在2030年通過在第一階段(2017-2020年)安裝1000MW和第二階段(2021-2030年)的1250MW從2030年的可再生能源生產30個突尼斯電力。
突尼斯目前沒有針對可再生能源的具體激勵機制,而是采用直接的財政和稅收激勵措施,并提供資金補貼,贈款和回扣。
需要投資增加電網容量,并確保基礎設施能夠接收和分配來自大型項目的電力。
突尼斯政府已經頒布立法,允許電廠生產的剩余電力出售給突尼斯電力和天然氣公司。
據專家介紹,突尼斯具有顯著的太陽能潛力,并且可以支持大規模的CSP生成。他們表示,隨著政府推出補貼以降低太陽能電池板成本約30臺,以鼓勵安裝,預計其光伏市場將繼續發展。
突尼斯還參與地中海太陽能計劃和DESERTEC“超級電網”。地中海太陽能計劃是一項價值380億歐元的歐盟支持計劃,旨在在地中海周圍創造20GW的新太陽能,并將產出出口到歐洲,以幫助歐盟在2020年前實現其20個電源目標。